天津市津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天津市热电有限公司委托,对集中供暖循环热水系统水处理药剂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法人:天津市热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天津市热电有限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津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四、招标编号:2016-ZB-SB-RDGS-005
五、工程概况及工程地点:
工程概况:天津市热电有限公司集中供暖循环热水系统水处理药剂采购,资金已落实。
工程地点:天津市热电有限公司所辖供热区域内的换热站
六、招标内容:
设备名称 |
规格 |
数量 |
集中供暖循环热水系统 水处理药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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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t |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及业绩要求:
(1)法人地位: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
(2)商业信誉: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情况。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3)财务状况及资信: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应具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相关资质及质量管理体系: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内包含供暖用水处理服务和供热设施维护、保养等内容);列入国家建设部、科技部或国家质检部门推荐的节能技术或产品;代理商具有授权人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具有本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业绩:投标人须至少设计、制造和提供过同类设备,且应具有与本工程类似的条件下或较规定的条件更严格条件下的商业运行经验。
(6)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8)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九、获得招标文件相关事宜:
(1)购买标书时需提供企业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报名表(报名表格式见下表)。
注:均须加盖公章
投标报名表 | |||||||
招标 编号 |
单位名称 |
联系人(须为授权代表) |
联系人 手机 |
联系人 电话 |
联系人 传真 |
联系人 邮箱 |
公司开户银行及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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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潜在投标人可于2016年9月20日至2016年9月24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5:30(北京时间,下同);将报名资料传至天津市津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公告中指定联系人邮箱(张蕊),逾期不受理。
(3)本次招标文件费为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请于2016年9月24日16:00前交至天津市津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汇款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天津市津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天津鑫茂支行
账号:12001656700052502506
注:汇款人必须是单位账户并在备注里注明:集中供暖循环热水系统水处理药剂及贵公司全称和税号。
(4)本次招标文件统一发送至已报名且支付招标文件费的潜在投标人的邮箱,逾期不受理。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7日上午9:30
十一、递交标书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十二、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7日上午9:30
十三、递交标书与开标地点:天津市津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10号)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热电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建新路29号
邮政编码:300161
电话:24558853
传真:24556663
联系人:曹雅娴
Email邮箱:caoyaxian@tjrd.com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津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10号
邮政编码:300384
联系人:张蕊
联系电话: 022-83713625-8120
传真: 022-83713625
Email邮箱:jngc_zhangrui@163.com
特别声明:
天津市津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是本次招标的唯一招标代理机构。其他任何机构进行的本次招标行为均为非法。提醒购标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