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云南弥勒市污水处理建设项目(东山镇、江边乡、五山乡污水处理)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9-2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弥勒市污水处理建设项目(东山镇、江边乡、五山乡污水处理工程)已由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弥发改复〔2015〕76号备案建设,招标人为弥勒市城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政府专项拨款和项目法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东山镇拟选厂址位于新区异地移民安置点规划红线西侧,距离戎马湖西侧边缘60米。江边乡拟选厂址位于镇区下游350m左右南盘江边,新区异地搬迁安置区旁。五山乡拟选厂址位于现状养鸡场往北的规划路北侧40米。

  2.2建设内容:一标段弥勒市污水处理建设项目(东山镇污水处理工程);(1)、污水处理工程:污水处理设施1座,包括污水处理全过程的工艺、建筑、结构、给排水、供配电、自控系统等所需设施设备及附属建构筑物,近期建设规模150m³/d。其中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段按远期处理能力设计(远期处理规模为500m³/d),并预留远期设施用地;(2)、低区污水提升工程:新建提升井1座,提升水量50m³/d;污水压力提升管管长250米 (3)、进水管工程:进水总管80米;(4)、尾水排放工程:经处理后的尾水由泵提升至戎马湖,污水排放井1座,排放水量为150立方m³/d,尾水压力排放管管长70米,;(5)、厂区总图工程:含场地平整工程、绿化、厂区道路、给排水、供电、大门、围墙等内容,占地面积为2.5亩。;(6)、其他:厂区外部供电、供水工程;

  二标段弥勒市污水处理建设项目(江边乡污水处理工程)1、污水处理工程:污水处理设施1座,包括污水处理全过程的工艺、建筑、结构、给排水、供配电、自控系统等所需设施设备及附属建构筑物,近期建设规模200m³/d,含污水水处理设施前端总提升井。其中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段按远期处理能力设计(远期处理规模为400m³/d),并预留远期处理段用地;2、污水管网中途提升泵站1座,其中水泵按镇区污水量90m³/d选型,提升井容量按远期260m³/d设计,并预留远期水泵安装位置,压力提升管管长100米。3、进水工程:进水总管20米。4、尾水排放工程:经处理后的尾水排入南盘江,尾水排放管5米, 5、总图工程:含场地平整工程、绿化、厂区道路、给排水、供电、大门、围墙等内容,占地面积为2.5亩;6、其他:厂区外部供电、供水工程。

  三标段,弥勒市污水处理建设项目(五山乡污水处理工程)1、污水处理工程:污水处理设施1座,包括污水处理全过程的工艺、建筑、结构、给排水、供配电、自控系统等所需设施设备及附属建构筑物,近期建设规模150m³/d。其中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段按按远期处理能力设计(远期处理规模为300m³/d),并预留远期处理段用地;2、进水工程:进水总管管长40米。3、尾水排放工程:经处理后的尾水应存储后回用,回用水池有效容积为600m³;尾水排放管长150m,。4、厂区总图工程:含场地平整工程、绿化、厂区道路、给排水、供电、大门、围墙等内容,占地面积为2.0亩(不含回用水池占地)。5、进场道路工程:现状为碎石小路,约40米,改造为水泥路。6、其他:厂区外部供电、供水工程;

  2.3计划总投资: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一标段弥勒市污水处理建设项目(东山镇污水处理工程)概算投资227.80万元、设计费限额价10.10万元;二标段弥勒市污水处理建设项目(江边乡污水处理工程)概算投资240.29万元、设计费限额价10.60万元;三标段弥勒市污水处理建设项目(五山乡污水处理工程)概算投资315.19万元、设计费限额价13.57万元

  2. 4计划工期:每标段均为300日历天(含设计、施工工期)

  2.5招标范围:(1)承担弥勒市污水处理建设项目(东山镇、江边乡、五山乡污水处理工程)的全部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土建(含站内道路、绿化)、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系统调试、缺陷修复、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试运行、售后服务及相关培训直至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的一揽子服务(即交钥匙工程),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使用。

  (2)配合建设单位完成所需的项目报批和验收工作。

  2.6标段划分:三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联合体,并具有: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须具有排水工程)设计丙级及其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注: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承包范围对应的资质等级)。

  3.2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②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为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具有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类似项目经验1项或以上;③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为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联合体要求:不能同时具有以上专业资质的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设计、施工资质,且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

  3.4省外入滇投标企业具备有效的入滇备案证或已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业企业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云建建[2015]342号文)管理规定进行企业资质信息登记,并提供相关登记备案资料。

  3.5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招标项目中的一、二、三标段进行投标,并成为中标人,不同的标段委派不同的项目负责人(施工) 。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申请单位被授权人于2016年9 月20日至2016年9月26日(共5个工作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在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弥勒市弥阳镇髯翁路103号一楼)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

  5.3投标申请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下列资料送在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弥勒市弥阳镇髯翁路103号一楼)行贿犯罪查询申请书(原件),以下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且授权代理人为同一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资格证及身份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工程师)建造师注册证及身份证,以便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相关资料下载地址:http://wenku.baidu.com/view/59b9055edaef5ef7bb0d3c1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10 月21日9时00分,地点为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弥勒市弥阳镇髯翁路103号三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弥勒市城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弥勒市中山路北沿线

  邮   编:661100

  联 系 人:赵航

  电   话:0873-6198677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护国路红建佳苑商网6、7、8号

  邮 编:661100

  联 系 人:侯建伟

  电 话:0873-3799056

  传 真:0873-3799056

  日   期:2016年9月20日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