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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含山县自来水厂固体聚合氯化铝采购项目询价函

发布时间:2016-9-2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尊敬的供应商:

  安徽金诚造价师事务所受含山县自来水厂的委托,就含山县自来水厂固体聚合氯化铝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规定条件的中国境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含山县自来水厂固体聚合氯化铝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SJCCG-2016-016

  三、项目主要内容:

序号

货物名称

技术参数

采购数量

采购人

备注

1

固体聚合氯化铝

见产品参数要求

180

  1.产品参数要求

  含山县自来水厂固体聚合氯化铝采购项目需满足国家《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性评价》GB/T17218-1998及其它相关标准要求,本次招标拟招选1家供应商,项目有效期二年(合同签字生效后起算),年计划材料用量约 90 吨(结算时按实际供货量计算)。

  2.常规项目需满足下列标准

项目

固体聚合氯化铝(聚氯化铝)

氧化铝含量

≥ 30%

盐基度

60 - 95%

水不溶物含量

≤ 1.5%

PH 值( 10g/1 水溶液)

3.5 - 5.0

  3.安全性评价项目需满足以下要求:(限值按《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性评价》GB/T17218-1998要求,结合我厂最大投加量标准要求做出)

项目

固体聚合氯化铝(聚氯化铝)

≤ 0.0033%

≤ 0.00033%

≤ 0.0017%

≤ 0.0033%

≤ 0.0033%

≤ 0.017%

六价铬

≤ 0.017%

  4.产品中不得含有标准未列入的其它有毒有害物质。

  四、项目预算(人民币):总报价46万元

  五、询价要求:

  1、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须为固体聚合氯化铝的生产厂商,且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

  (3)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生产许可证批件(批件上须明确注明固体);

  (4)近五年内(2011年9月-2016年9月),具有县、市级供水企业或5万吨/天及以上规模的单个自来水厂的供应商固体聚合氯化铝的年度供货业绩;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质量要求:

  (1)合同签订后,中标人供应的货物经采购厂方委托的检测机购检测,常规项目第一次出现不合格的,中标人需在三个日历天内无条件换货并将不合格货物处理完毕(期间所发生的费用中标人自理),采购厂方将给与中标人警告一次,同时扣除货款的10%作为处罚,一年期内,累计出现两次常规项目检测不合格的,釆购人将无条件解除合同,取消其供货资格,同时全额没收履约保证金。

  (2)中标人供应的货物经釆购厂方委托的检测机构检测,安全性评价项目出现不合格的,采购厂方将无条件解除合同,取消其货资格,同时全额没收履约保证金。

  检测不合格是指所检测常规项目和安全性评价项目中出现任一项不合格项。

  3.供货要求:

  (1)、本项目按批次供货,每批次供货量:不低于20吨,实际供货量以采购厂方要求为准。

  (2)、每批次供货前,采购厂方代表将提前三天电话通知中标人授权代表具体供货时间及供货数量,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电话通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保质保量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3)、中标人需随货物同时提供毎批货物的发货清单和出厂检测报告;

  (4)、包装:双层外包装(外编内塑),25㎏/袋,包装袋上需印有产品名称、产品标识、涉水卫生许可批件号、产品等级、标准编号、产品重量、生产批号、生产时间、防护标志、保质期、生产厂名、厂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如没有标注相关信息,采购厂方将拒绝接货验收,并扣除货款10%作为处罚,中标人负责在两日内调换成合格产品。

  (5)重量检测:采购厂方对每批货物进行重量抽检,毎批提供的货物如出现重量不足(单批货物抽检重量不足达5包),采购厂方将按照最低重量验收,计算总量,并给予中标人警告一次,同时扣除货款的10%作为处罚。一年期内,累计出现两次甲方将无条件解除合同,取消乙方供货资格。

  (6)不能按时供货处罚:中标人不能按时供货的,第一次出现的,采购厂方将给中标人警告一次,同时扣除货款的10%作为处罚,一年期内,累计出现两次供货不及时的,甲方将无条件解除合同,取消乙方供货资格。

  4、售后服务要求:

  4.1须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制度,出现任何问题时,供应商在收到通知24小时内应到现场,48小时内免费解决问题。

  4.2以上售后服务要求需体现在售后服务承诺书上。

  5、报价函构成要求:

  5.1报价函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5.2报价函由报价单原件(格式自拟)、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可提供以上三证合一复印件)、饮用水卫生生产许可证批件复印件、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售后服务承诺书、技术参数偏离表、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人参加需提供)(授权书需在投标时另附一份以备资格审查)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中所提到的满足询价函要求的其它材料复印件组成。(上述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5、报价要求:

  5.1此项目的总报价不得超过46万元,按元/吨报价。

  5.2报价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按照询价函中的要求一次性报出所投货物的单价和合计价。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多方案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5.3供应商自行考虑市场风险,所报价格应包含货物税金、运输、1.5%*75%代理服务费、和在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6、合同主要条款要求:

  6.1供应商的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6.2供货时间为业主指定时间。

  6.3付款方式:首次货款扣除履约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元),合同到期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不预付货款,供应商送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采购人按相关标准验收合格后支付全额货款。

  7、报价函递交要求:

  7.1供应商应将报价函装订成册、密封并在密封件处加盖公章,密封件上标明询价函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邮编.

  7.2在本询价函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的地点。

  7.3开标时各供应商需佩戴工作牌(工作牌与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为同一人)进入开标现场,否则采购中心将拒绝其进入开标现场。工作牌样式详见见附件1。

  8、资格审查要求:

  递交报价函时须提供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若无副本原件,可接受公证件或发证机关证明)、有效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可提供以上三证合一原件)、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生产许可证批件(批件上须明确注明固体)原件、项目业绩合同原件、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原件与采购中心到账单一致性、供应商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非法人参加需提供)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质材料均须在拆封报价函之前递交进行资格审查,未能在拆封报价函前全部提供上述资料的供应商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能进行后续评审。

  六、报名方式:

  1、本项目无需网上报名,供应商现场登记签到并提交报价函。

  2、报名费400元 (现场提交,交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

  1、供应商递交报价函前,必须提交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法人账户汇出(汇出账户名称必须与资格证书的名称完全一致),以供应商银行进账单原件与采购中心到账单一致性作为现场查验的依据,否则为无效担保,视为废标。评审时供应商没有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中心有权拒绝接受其报价函。

  2、采购人的利益在因供应商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规定的条件从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中获得补偿。

  3、供应商按要求在2016年9月28日16:00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9200元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应汇至如下账号:

  收款单位:含山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支行

  银行账号:178228321610

  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投标保证金应在询价截止后30天内保持有效,不计利息。

  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采购中心将没收供应商投标保证金:

  5.1供应商在询价函中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

  5.2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的。

  5.3成交供应商未能按时交货的。

  5.4供应商有串通、提供虚假资料等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八、评审原则:

  1、由询价小组先对供应商资格条件、报价函有效性和所投产品的的参数、型号响应性等询价函的实质性响应等内容进行评审。

  2、再由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按照供应商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不超过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3、采购人可以根据最低评标价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按照询价函要求,对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函及其相关资料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考察后再确定成交供应商(在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有重大问题并被否决后,采购人才能对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进行考察)。

  九、相关时间和地点:

  1、报价函递交时间:2016年9月29日14:30-15:00时。

  2、报价函递交地点: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褒禅山路与望梅路交叉口,县住建局一楼东侧)

  3、报价函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9月29日14:30时

  4、开标时间:2016年9月29日15:00时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含山县自来水厂 联系人:应科长 电话:13605654677

  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齐工 电话:0555-4326687

  安徽金诚造价师事务所 联系人:黄工 电话:13856537372

  含山县自来水厂

  安徽金诚造价师事务所

  2016年9月20日

  附件1:供应商工作牌样视图

所在单位:

姓 名:

职 务:

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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