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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双汇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招标补充文件001号

发布时间:2016-9-2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各投标单位:

  根据《苍南县灵溪镇双汇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招标编号:CNJS160912-110)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说明:

  原招标文件第12页“投标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三类人员”A类证书;(前二个岗位必须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上载明的情况一致,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需提供任职文件原件)”更改为“投标企业法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需提供任职文件,且任职文件在有效期内)”。

  三、原招标文件第24页“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任职资格符合要求,并提供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三类人员”A类证书(有效期内的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需提供任职文件原件)”更改为“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任职资格符合要求,并提供企业法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需提供任职文件,且任职文件在有效期内)”。

  四、原招标文件第80页“投标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三类人员”A类证书;(前二个岗位必须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上载明的情况一致,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需提供任职文件原件)”更改为“投标企业法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需提供任职文件,且任职文件在有效期内)”。

  其余未尽事宜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

  温州市建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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