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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第五师双河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潜污泵控制箱等)设备材料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9-2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新疆嘉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博乐赛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博赛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其所属第五师双河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设备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请有符合资格的投标单位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第五师双河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设备材料采购

  二、招标内容:具体型号参数见附件

  第一标段(DWS-GCJY2016046-10):管廊自动仪表系统(具体型号参数见下表)

管廊自动仪表系统

序号

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1

排烟机控制箱

4000*400*500 (宽 * 深 * 高) IP54

56

2

潜污泵控制箱

4000*400*500 (宽 * 深 * 高) IP54

30

3

电动阀控制箱

4000*400*500 (宽 * 深 * 高) IP54

32

4

液位传感原件

30

5

氧气检测仪

4~20MADC 输出、 0~60%VOL,LED 显示,二线制 24VDC

54

6

温度检测仪

4~20MADC 输出、热电阻 PT100,LED 显示,二线制 24VDC

54

7

湿度检测仪

4~20MADC 输出、 0%RH~100%RH,LED 显示,二线制 24VDC

54

8

PLC

DI+DO=36 AI=9 (点位各富裕 20% ) 含安装费

28

9

中央控制室

含安装费

1

  第二标段(DWS-GCJY2016046-11):管廊排烟、消防、排污泵(具体型号参数见下表)

管廊排烟、消防、排污泵

序号

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1

S 型气溶胶灭火装置

QRR8.0GW/S 悬挂式 - (含按装费)

476

2

双速风机

( PYHL - 14A ) II-5.5A-2 型 Q=11288 、 5802M3/H P=548/135PA N = 3.2/2.2KW

52

3

潜水泵

Q=30M3/H, H=15M N=2.2KW

64

4

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

MFABC/4- (含按装费)

490

5

排烟机控制箱

6

6

区域性火灾报警控制器

6

7

4 芯单模光纤

11000

  第三标段(DWS-GCJY2016046-12):管廊安防监控(具体型号参数见下表)

管廊安防监控

序号

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1

防水视频光纤设备箱

不锈钢材质

41

2

门磁开关

3

3

被动红外 / 微波双技术探测器

150

4

球形高清红外摄像机

114

5

抢式高清红外摄像机

27

6

门禁系统

含安装费

3

7

8 芯单模光纤

M

51000

8

闭路电视监控系统主控室

含安装费

1

9

屏蔽双绞线

m

6000

  四、项目交货地点:第五师双河市光明路、军垦路。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第一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第二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产品检验报告、消防器材维保资质证书原件、消防器材维保人员资格证书原件;第三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安防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产品检验报告。

  (2) 本项目只接受生产厂家。不接受联合体。

  (3)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授予合同。

  (4)具有类似项目的供货经验及业绩;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信息:

  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单位,需在项目所在地公共交易信息平台或兵团各师局公共交易信息平台进行企业注册,注册成功后在网上进行报名。网上报名的同时还须携带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以上提供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到博乐市团结路295号第五师综合服务大楼八楼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师分中心登记、报名,持交易中心出具的通知单于本公告报名规定的期限内到招标代理公司登记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资质及要求中的证件的一套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名时间:2016年9月 20 日~2016年9月 26 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13:30,下午16:00—20:00)。

  七、投标保证金

  1、开标前2日内,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肆万元;第二标段叁万元;第三标段壹万伍仟元。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保证金交纳及确认方式: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缴款方式缴纳,并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指定的账户,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以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师分中心出具的收据作为交纳保证金的确认凭据。

  3、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统一采购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尔塔拉兵团支行

  账 号:30743101040008557

  行 号:103887074319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师分中心(博乐市团结路295号第五师综合服务大楼副楼三楼)。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九、其他详细内容及详情请见招标文件规定,请各投标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博乐赛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博赛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嘉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博、王璐

  电 话:13619935698、13325621199

  2016年 9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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