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庆元县举水乡月山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终端工程 | ||
发包单位 |
庆元县举水乡人民政府 | ||
项目基本情况 |
本工程总造价: 71.4015万元,包括建设厌氧池 108平方米一座,人工湿地 162平方米一座,排水池 2座, 600*600mm检查井 2座,平算式单算雨水口 4座,新建印花路面 5500平方米。工程要求 2016年 12月底前完工。详见《庆元县举水乡月山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终端工程设计方案》和《庆元县举水乡月山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终端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 | ||
发包方式 |
邀请招投标 |
控制价 |
71.4015万元 |
企业资质要求 |
1、具备市政公用(或房屋建筑、水利水电、沼气、环保)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以及浙江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 2、报名时需提交法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验核后退还);同时提供资质的相关材料一份:①法人委托书;②单位介绍信;③营业执照副本;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⑤安全生产许可证;⑥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⑦安全员岗位证书和考核证书;⑧拟派项目负责人证书(项目负责人所在的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以上资料均需提供一套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具有相应专业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项目经理或相应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资格的注册建造师。 | ||
评标办法 |
根据招标文件 |
公告单位: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水分中心
2016年 9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