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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第10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9-2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第10标段(施工) 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投资[2005]351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市容建设开发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市容建设开发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南台岛胪雷河;

  2.2. 工程建设规模:南台岛胪雷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全长约1200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为南台岛胪雷河项目起终点桩号胪1+774.948~胪2+945.508,建设内容含土方工程、河道清淤、驳岸工程、步行道、景观绿化配套设施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招标施工图纸为依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人民币31617190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2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叁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且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派出的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园林绿化工程按其有关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截止时不能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

  3.7.1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7.2投标人不存在“采用除本单位企业数字证书以外的数字证书(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单位的数字证书)加密投标文件的”;

  3.7.3投标人不存在“使用超过1个匿名报名号上传本单位投标文件的情形”;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电子投标文件实行网络递交的通知》(榕建综[2009]43号文)及《关于印发<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榕建综[2010]37号) 。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9 月 21 日9 时00分至2016年 9 月 27日 17时30分通过 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www.fzztb.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百宝图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套件V1.0-电子招标文件生成器和投标文件生成器软件 (4.5.1版本) 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4.3.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9 月 21 日至2016年 9 月 27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采用记名方式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 元,售后不退。

  4.4. 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 元,售后不退。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的,投标人如需购买图纸,应在/年/月/日前按售价预订,招标人在/年/月/ 日交付图纸。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即2016年10月17日9时45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市容建设开发公司

  地址:福州市海峡会展中心林浦小学对面,邮编: 350001

  电子邮件: /

  电话: 13559173543 ,传真: /

  联系人: 郑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F区A楼7层 ,邮编: 350001

  电子邮件: /

  电话:15880072276 ,传真:0591-87867661

  联系人: 陈工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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