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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郧西县2016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工程类)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9-2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郧西县2016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工程类)EPC总承包已由十堰市环境保护局以十环函[2016]17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中央投资,招标人为郧西县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上海协同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郧西县2016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工程类)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郧西县上津镇、土门镇、安家乡、观音镇、河夹镇、涧池乡、羊尾镇、夹河镇、景阳乡等9个乡镇、180个村庄。

  2.3建设内容与规模:本项目采取以建制村为单元,整县推进的方式实施。整治内容包括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生活污水治理、饮用水源地保护、非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总投资约10028.6万元。

  2.4计划工期:每标段均为15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6.1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招标,范围包括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竣工验收以及建成后三年内的运营维修等内容,要求投标人对工程的质量、工期、安全、竣工验收以及建成后三年的运营实行全过程服务。为确保本项目实施方案的准确和完善,投标人可自行到项目现场进行踏勘并取得相关信息及数据(现场踏勘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及安全等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6.2本项目施工共分三个标段,其中:

  Ⅰ标段:建设地点为上津镇、土门镇和安家乡,投资约3399.204万元;

  Ⅱ标段:建设地点为观音镇、涧池乡和河夹镇,投资约3673.435万元;

  Ⅲ标段:建设地点为夹河镇、景阳乡和羊尾镇,投资约2955.977万元。

  2.6.3本项目监理共分二个标段,其中:

  Ⅰ标段为河夹镇、安家乡、上津镇、土门镇和观音镇,共5个乡镇,投资约5956.72万元;

  Ⅱ标段为涧池乡、夹河镇、景阳乡和羊尾镇,共4个乡镇,投资约4071.88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投标人资格:

  3.1.1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012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三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施工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环境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管理班子(包含技术人员和五大员)至少在十人以上,且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2015年以来的社保证明。

  3.1.2投标人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1.3投标人能够对后期运行维护工作中采用零电耗、无动力技术、后期维护费用低及对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三年免费运维”作出承诺。

  3.1.4本次施工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3.2 监理投标人资格: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需具有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企业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监理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

  3.3一个投标人只能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5.1报名时间: 2016 年 9 月 23 日至 2016 年 9 月 2 7 日(法定公休日正常报名),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5.2报名地点: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北京中路82号-A京东路口市民服务中心四楼)

  5.3凡有意投标报名施工项目的,报名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资料(至少三项)、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和五大员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的还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一份。

  5.4凡有意投标报名监理项目的,报名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和业绩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5.5凡有意报名者,请于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10 月 2 4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 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一开评标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名称: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庹秀琴 电 话: 0719-8125960

  招 标 人:郧西县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刘书江 电 话:0719-6227297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协同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联 系 人:阮女士 电 话:1837262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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