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第九师朝阳新区污水处理厂——输水管道工程(施工)已经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师发改发【2016】167号),建设资金为国拨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第九师城镇建设环境保护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招标内容为新建输水管道9.36km,220万m?蓄水池一座,提水泵站一座(提水量0.38m?/s)。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企业。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6年9月22日—2016年9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时至13:30时,下午16:00时至19:00时,在第九师绿翔大厦10楼由被授权人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上均为原件)等材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九师绿翔大厦2楼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第九分中心。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第九师城镇建设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秦凯 联系电话:0901-3384122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绿翔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晨 联系电话:0901-3386467;13040588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