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普定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小康水)项目已由 普定县水务局以 普水复【2016】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普定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站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补助资金、省级配套资金及市级配套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谈判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谈判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项目区分布在城关镇、白岩镇、补郎乡、龙场乡、鸡场坡等5个乡镇,共涉及10个行政村;
2.2建设规模及效益:解决农村10000人饮水不安全问题;
2.3标段划分:7个标段。
2.4各标段计划投资:SG1标段:补郎乡新秀村猛戛组、上寨村扶贫安置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9.82万元;SG2标段:城关镇陈堡村抄子堡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82.74万元;SG3标段:城关镇后寨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36.64万元;SG4标段:城关镇陈堡村梭筛组移民安置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31.81万元;SG6标段:鸡场乡那贝村煤洞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71.09万元;SG7标段:白岩镇高管村高羊组、城关镇向阳村烂坝组、天王新村石头堡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199.85万元;SG8标段:龙场乡黄店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60.34万元。
2.5计划工期:4个月;
2.6谈判范围: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等。
3.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谈判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中:水利资质企业的资质范围(包括可承接项目规模)和主要关键岗位人员资格(包括岗位类别)须与该企业经我省水利专业工程管理部门在水利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中公开的《贵州省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初始档案记录公告》一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6 年 9 月 23 日至2016年 9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除)每日9: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采取以下方式获取谈判文件:在贵州同辉招标有限公司(贵阳市瑞金南路东方大厦1903室)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报名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的壹份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5.2 谈判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谈判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谈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2016 年 9 月 29 日14:30;地点:贵州同辉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贵阳市瑞金南路东方大厦1704室)面交贵州同辉招标有限公司。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普定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站
地 址:普定县
联 系 人:王晓勇
电 话:18083366178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同辉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瑞金南路东方大厦19楼3号
联 系 人:陈杰
电 话:0851-85584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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