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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市张村河水质净化厂土石方整理工程(勘察)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9-2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项目名称 :

张村河水质净化厂土石方整理工程(勘察)二次公告

工程地点 :

张村河与青银高速交汇处西侧,张村河河道内及河道北侧岸上

资金来源 :

其他

出资比例:

自筹 100%

招标工程类型 :

勘察

工程类别 :

Ⅲ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8247 万元

工程造价:

8247 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开挖面积 1.2 万平方米等

计划文号:

青发改投资审 [2016]46 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项目一号通编号:

/

绿色通道编号:

建设工程一体化平台工程编号 :

370212201608299901

建设单位:

青岛张村河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李工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55565578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张村河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

李工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55565578

招标代理单位: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刘工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68895905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甲级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工程规模:开挖面积 1.2 万平方米等。 2 、招标内容:本项目岩土工程详细勘察及相关勘察服务工作。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 、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 、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4 、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要求
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于 2016 年 9 月 23 日 9 时至 2016 年 9 月 29 日 16 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到青岛市崂山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青岛崂山区仙霞岭路 20 号市民文化中心 D 座四楼)报名,报名电话 0532-88036109 。
1 、崂山区报名登记表(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投标单位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上注明投标单位注册地址、详细通信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 、项目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需同时提供其单位缴纳劳动保险证明材料原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注:投标报名时必须提供 1 、 2 、 3 、 4 条要求的材料。

四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五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六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单项勘察合同额为 5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勘察项目。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为现场报名,无需网上报名。除招标公告要求的报名条件及要求外,其他如开标时间、开标地点、答疑、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评标办法等均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 、其他

1 、上一年度是指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 1 月 1 日,上两年度是指从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 1 月 1 日,以此类推。
2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24572 元整(大写贰万肆仟伍佰柒拾贰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以投标单位电汇的形式交纳,未交纳保证金及交纳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将取消投标资格。
3 、本工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全过程由崂山区公证处现场公证。
4 、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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