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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八五二农场人畜饮水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9-2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项目编号:DYZB(G)-公-2016117

  1.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八五二农场人畜饮水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八五二农场,资金来源为国投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黑龙江省八五二农场人畜饮水工程

  2.2建设地点:八五二农场第三管理区第六作业站、八五二农场第七管理区第三作业站。

  2.3建设规模:解决2个作业站,532人饮水问题,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16年12月10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5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

  2.6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同时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能够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信用评估企业出具的AAA级以上(含AAA级)信用评估报告等。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同时要求拟派项目经理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以上)及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业绩要求:近三年(指2013年9月1日-2016年9月1日)每年至少须具备一项本企业的合同额不少于100万元的工程业绩,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以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总承包合同及工程竣(交)工验收报告为准。

  3.4拟投项目班子人员(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至少1名,技术负责人至少1名,工长(或施工员)至少1名,质检员(或质量员)至少1名,安全员至少1名,造价员至少1名。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7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行政监督部门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9工程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

  3.10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企业须到项目所在地的检查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开具针对本企业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十年内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可于 2016年09月22日至2016年09月26 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00分,下午14时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登记时须携带的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信用评估报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拟派建造师注册证和安全生产考核证、拟派项目经理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及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项目小班子成员岗位证书、工程业绩、《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提到的所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投标登记后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执行相关规定,售后不退。

  4.4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需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于2015年9月27日15 时前以书面或传真的方式送(传)至招标代理处。招标代理机构对提交问题的解答将以澄清和修改的方式于2015年9月28日发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澄清与修改后于24小时内向招标代理机构发送回执确认。

  本工程需进行现场踏查,9月27日上午9时统一进行踏查。请各位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八五二水务局门前等候(食宿自理)。由水务局人员带领各潜在投标人进行现场踏查。各潜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同时递交建设单位出示的“踏查证明”,未递交踏查证明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它

  7.1 投标人应对所登记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

  7.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黑龙江省八五二农场

  招标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德利 13946641968

  招 标代理机 构: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联 系 人:庞女士

  电 话:0451-82322152、0451-82342678、0541-82346678转8009

  传 真:0451-82322152

  邮政编码:150090 开 户 行:锦州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账户名称: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410100172463138

  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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