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巴南区南湖水厂一、二期改造工程已由重庆市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巴南发改发〔2015〕663号和巴南发改发〔2016〕331号文批准建设,业主单位为重庆渝江水务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重庆渝江水务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巴南区南湖水厂一、二期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重庆市巴南区南彭街道
2.3 工程规模:本项目主要是水厂工艺改造,即供水量4万吨/天。估算工程费用:约894.58万元。
2.4 计划工期:约27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完成巴南区南湖水厂一、二期改造工程(土建工程及安装工程)施工图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2011年5月至2016年5月,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时间为准)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元与本工程类似的1个及以上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前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起登录“重庆市巴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bnzw.gov.cn)”查看公告,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资料。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巴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jy.bnzw.gov.cn )”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4.4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请在2016年09月26日10:00前登陆“重庆市巴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bnzw.gov.cn)”后,进入“项目质疑”专栏提出疑问,超过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再受理投标疑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2016年10月14日09时0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6 年10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3 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巴南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巴南区渝南大道200号)。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渝江水务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巴南区江洲路16号 地 址:重庆渝北区新南路3号水利大厦9楼
邮 编:401320 邮 编:401147
联系人:梁老师 联 系 人:张 明
电 话:023-66221112 电 话:023-89079046
传 真: 传 真:023-89079332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11508963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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