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伊通满族自治县民族医院的委托,对伊通满族自治县民族医院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欢迎符合本公告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供货、安装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民族医院。
供货、安装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到货安装完毕。
资 金:自筹资金。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的授权经销商;
3.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和财务状况报告;
5.具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部门或具有检验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的检验报告;
三、投标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4.环保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必须是吉林省环境保护厅的入围厂家产品(提供证明文件)
5.环保水质在线监测生产厂家授权代理证明文件原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7.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8.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则不需授权书,只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即可);
备注:以上证明文件如有虚假取消投标资格并扣除投标保证金,追其法律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时间:2016年9月23日至2016年9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北京时间)。
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库仑大路与乌苏大街交汇北侧道西300米
发售单位: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伊通办事处
联系电话:15004449309
售价:500元/份,邮寄须加收特快专递费50元,售后不退。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2016年9月30日上午10:00分
地 点:长春市金宇大路与芳草街交汇中海凤凰熙岸G5-102室
六、评审时间及地点:
时 间:2016年9月30日上午10:30
地 点:长春市金宇大路与芳草街交汇中海凤凰熙岸G5-102室
七、投标保证金:
各供应商应于2016年9月28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前向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交保证金,其报价方为有效(现金或转账,转账以款到指定账户为准,要求由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元。
开户名称: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一汽支行
账号:0710 6180 4101 5200 008218
八、采购预算:¥110万元;
九、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民族医院
联 系 人:黄勇成
联系 电 话:1384348100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高继森
联系 电 话:13844496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