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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古田县大甲镇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干管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9-2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古田县大甲镇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干管工程项目 已由 古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古发改审批【2016】4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古田县大甲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古田县大甲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南平九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古田县大甲镇 ;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一期工程总投资:4914438元。工程项目涉及用地总面积25亩。日处理500吨生活污水。主体工艺采用缺氧池+好氧MBR池+紫外线消毒,污泥采用叠螺式浓缩脱水一体机进行脱水。主要建设内容:1、厂外配套污水干管工程部分:一期,污水管道总长1174m。2、污水处理厂工程部分:(1)主要处理构筑物,格栅调节池1 座、应急池1 座、缺氧池1 座、好氧MBR 池1 座、储泥池与集水池1 座、标准化排放口1 座。(2)主要辅助建筑物,配套生产用房1座,占地面积121.16m2。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施工图上所有的内容具体详见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业主要求 ;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2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5. 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

  3. 《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设计》技术要求。

  4.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的(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2)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3)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福建省登记备案;

  为保证建筑业企业资质新标准实施后工程施工招投标能顺利进行,投标人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闽建筑[2015]5号文规定执行。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4〕6号)的规定;

  (2)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项目负责人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3]41号)的规定。

  (3)若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的),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受理部门出具的受理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供原件进行核验。

  3.3.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应当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6其他资格要求:(1) 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没有被列入《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规定且未被我市建设行政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

  3.7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5.2.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9 月26 日至2016年 9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时40分至 11 时00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古田县行政服务中心161号窗口(古田县城东街道食用菌基地40号)购买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审核书等电子光盘)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6年10月19日下午16:00之前(以银行到户为准)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现金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年度投标保证金等其中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形式

  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一天下午16:00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到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作为资格审查文件组成部分。

  ②根据闽建筑[2014]33号有关规定,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

  3根据宁建筑〔2015〕34号有关规定,凡缴交“宁德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具的《宁德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无须再按项目缴存项目投标保证金。

  ④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合于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采用在本省各设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专业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

  ⑤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10月20 日 9 时00分,提交地点为古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城东街道食用菌基地40号二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古田县大甲镇人民政府

  地址: 古田县大甲镇大甲村溪源南路1号

  电话: 0593- 3970017

  联系人: 林遵达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南平九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南平市建设路57号二层 ,邮编:353000;

  电话: 0599-8856572 联系人: 张先生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户:

  开户银行: 古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帐户名称:古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帐 号: 90606100100100000423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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