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东营市城乡供水设施完善及水质提升项目东城供水安全保障工程水质检测仪器设备
二、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6年9月23日至2016年9月2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4:00至17:30。
三、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0月24日14时
四、招标人
名称:东营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东营市南一路262号
联系方式:0546-8310129
五、集中采购机构
名称: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东城东三路160号
联系方式:0546-7765622
六、项目编号:DYZCZ2016-179#
七、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中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质谱仪(ICP-MS)及自动进样器等附属设备、离子色谱仪及自动进样器等其它附属设备、全自动固相萃取仪及附属设备、气相色谱仪+3个检测器等附属设备及耗材、TOC分析仪、气相色谱吹扫仪及自动进样器、气相色谱仪用全自动顶空进样器等经批准可以采购进口产品,其他的为本国产品。本项目采购东营市城乡供水设施完善及水质提升项目东城供水安全保障工程水质检测仪器设备,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公告附件,采购项目预算资金394.46万元人民币。本项目为两个包,A包:检测仪器,预算资金326.5万元人民币;B包:检测仪器,预算资金67.96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可以投报一个或两个分包,但只能中标一个分包。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九、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及方式: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60号)。
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
(一)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国家公证机构对此出具的公证书。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投标人提供以上资料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城东三路160号)第六开标室。
十一、本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春迎 巴晓亮
联系电话:0546-7765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