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房山良乡水厂(一期)工程(第二标段) 已由 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局 以 京第20151196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局 ,建设地点为 房山区青龙湖镇大苑村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地方)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 房山良乡水厂(一期)工程(第二标段)镀铝锌彩色金属岩棉复合夹芯板施工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北京韩建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分包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分包工程名称 房山良乡水厂(一期)工程(第二标段)镀铝锌彩色金属岩棉复合夹芯板施工项目
2.2本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 6138.9m2 、合同估算价 233 (万元)
2.3本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 房山区青龙湖镇大苑村
2.4本分包工程的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
2.5本分包工程的标段划分
2.6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中包含的镀铝锌彩色金属岩棉复合夹芯板设备材料供应、施工安装、调试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手续及其他一系列工作
2.7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新]及以上 资质, 已竣工的合同额200万以上的钢结构工程业绩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各申请人均可就本整体工程的 房山良乡水厂(一期)工程(第二标段)镀铝锌彩色金属岩棉复合夹芯板施工项目 中的 /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4 备注说明: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备注说明: 如果潜在投标人少于 7 家(含),本工程招标可以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16-9-24 9:00:00 至 2016-9-28 15:00:00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www.bcactc.com )报名,并保存报名成功回执。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 2016-9-29 9:00:00 至 2016-10-8 15:00:00 ,在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9号翠微广场A座 1010 持报名凭条、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购买预审文件。
6.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10-14 15:00:00 ,地点为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9号翠微广场A座 1010 。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北京韩建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房山区韩村河山庄
邮 编: 102423
联 系 人: 李长江
电 话: 63484495
传 真: 010-63484495
网 址: www.BJHCH.com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房山支行
账 号: 11001016100056021610 招标代理机构: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6、8、10、12、16、18号10号楼1413、1413A、1415、1416号
邮 编: 100039
联 系 人: 连宇飞
电 话: 15911134310
传 真: 01088238040-8016
网 址: www.huachengboyuan.cn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北京骡马市支行
账 号: 11170101040007437
2016 年 0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