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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同江市临江镇排水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9-2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项目编号:SG0401G1607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江市临江镇排水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批复,招标人为同江市临江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同江市临江镇排水工程

  2.2建设地点:同江市临江镇临江村

  2.3投资额:约950万元人民币

  2.4计划工期:开工日期为2016年10月18日,竣工日期为2017年9月30日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详细内容及建设规模以图纸和清单为准。

  第二标段:详细内容及建设规模以图纸和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一、二标段潜在投标人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主要施工管理工作。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5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在投标登记之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6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进行下一步评审。

  3.7 本工程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拟投入本项目注册建造师。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9月23日至 2016 年9月2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哈尔滨市香坊区民生路120号万象上东D座3207室进行投标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凡通过上述登记的投标人,可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执行相关规定,售后不退。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4.4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

  (2)授权委托书(原件);

  (3)营业执照(非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企业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4)包括全部页码的资质证书;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投标承诺书(原件);

  (8)相关部门针对本工程出具的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

  (9)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10)施工员(工长)1人岗位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质量员(质量检查员)1人岗位证书、安全员 1人岗位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造价员岗位证书及所有人员身份证;

  (11)投标人提供该企业为该项目管理班子成员缴纳的由人社部门出具的2016年3月-2016年8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注:该项目班子成员如有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否则报名无效);

  (12)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在投标登记期限内的《检察机关行贿受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3)《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网上打印页(外省投标人提供);

  (14)2013年1月1日至今1项已完成的并达到与本项目同等合同额(9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以经过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为佐证材料;

  (15)潜在投标人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上针对本项目报名成功的网页截图(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开标前招标人有权对以上证明及其他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投标资格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

  6.1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当时还须携带企业锁登录“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系统”(http://jg.hljztb.com:3000/Default.aspx)进行电子信息录入(行业管理规定中没有此项要求的除外),投标人电子信息包括企业工商信息、企业资质信息、拟投项目班子人员信息(注册建造师 1 人、施工员(工长) 1 人、质量员(质量检查员) 1 人、安全员 1人、技术负责人1 人及相关信息:如身份证号、岗位证书号等,以上人员均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等相关专业)。潜在投标人必须保证企业锁内有符合拟投标项目招标公告相关要求且未被行业主管部门以任何方式锁定的项目班子人员信息,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2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登记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凡未按规定在招标投标监管系统内录入电子投标信息的、或招标投标监管系统内投标项目班子成员信息与纸质投标文件不符的,均不得参加所投标工程的评标活动;

  6.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或弄虚作假投标的,或者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或者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同江市临江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欣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民生路120号万象上东D座

  联 系 人:关先生、徐女士

  电 话:0451-57780200

  邮 箱:hljxh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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