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内城河泰中北侧、烈士堂两侧及北湾河污水管道更换工程 已由 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泰发改投【 2016 】 406 号文《关于内城河泰中北侧、烈士堂两侧及北湾河污水管道更换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泰兴市滨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现委托 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负责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付款方式
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内城河泰中北侧、烈士堂两侧及北湾河。
(2)规模: 一标段(内城河(泰中北侧、烈士堂两侧)污水管道更换工程)预算价 855225.17 元,下浮 10% ,发包价为 769702.65 元;二标段(北湾河(万桥路 ~ 济川南路)污水管道更换工程)预算价 802233.27 ,下浮 10% ,发包价 722009.94 元。每位申请人必须参与上述 2 个标段的投标,但一个投标人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
(3)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10月15日
(4)标段划分: 本工程共分 2 个标段,分别为一标段(内城河(泰中北侧、烈士堂两侧))、二标段(北湾河(万桥路 ~ 济川路))。每位申请人必须参与上述 2 个标段的投标,但一个投标人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
(5)招标工期:3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拆除泰中北侧、烈士堂两侧DN400的HDPE管,更换为DN400的球墨铸铁管,长600米,并采用钢筋混凝土包封敷设;拆除北湾河(万桥路至济川南路)DN500的HDPE管,更换为DN500的球墨铸铁管,长450米,并采用钢筋混凝土包封敷设。
2.3付款方式
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60%,工程结算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的90%,余款10%质量保修期结束后一次付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临时二级](含)以上,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的。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投标人业绩要求:2011年1月以后承担过河道中污水管网新建或维修工程的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2)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在公示期内。
(3)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为准)
(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失信严重程度为严重的,且在惩戒期内的。(详见苏建规字[2016]3号文)
(5)其他: 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泰兴市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txcetc.com)”,点击本招标公告中的“招标文件下载”按钮,完成招标文件网上支付后,在下列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2016 年9月24日0:00时起,至2016年9月29日0:00时止。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的方式确定投标人,具体审查条件见附件一。
5.2 本工程采用 抽签定标法 确定中标单位,中标价为预算价下浮 10 % 。具体定标办法详见附件二。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泰兴市滨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泰兴市经济开发区新港路 16号 地 址: 泰兴市华泰大厦 602-2
邮 编: 225400 邮 编: 225400
联系人: 徐 明 联 系 人: 郭 威
电 话: 052387603658 电 话: 13952655967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 邮 件:
网 址: 网 址:
日期: 2016 年 9 月 20 日
附件一:
资格审查条件: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授权的一般投标事务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证;
5、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关于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格式、查询方式等事项,请登陆 www.txcetc.com查询泰建招〔 2014〕 8号文;
6、提交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7、近两年( 2014、 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8、2011年1月以后承担过河道中污水管网新建或维修工程的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附件二:
评标定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随机抽签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按照开评标系统确认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先后时间顺序,由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事务负责人,随机抽取代表本单位的号码并当场公布。
若投标单位大于 9家,由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 9个号码,每次只抽取一个号码,抽取出的号码对应的投标人入围,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其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解密。若投标单位少于(等于) 9家,则所有投标单位全部入围。
评标委员会对入围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资格审查报告,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程序的投标人名单,邀请所有入围的投标人复会,并当场公布评审结果。
本工程共分 2个标段,招标人从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对应号码中公开随机抽取,先依次抽取 1-2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再依次抽取 1-2标段第二中标候选人,最后依次抽取 1-2标段第三中标候选人,如实际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程序的投标人数量不足 3个,则按实抽取。
附件一:
资格审查条件: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授权的一般投标事务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证;
5、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关于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格式、查询方式等事项,请登陆 www.txcetc.com查询泰建招〔 2014〕 8号文;
6、提交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7、近两年( 2014、 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8、2011年1月以后承担过河道中污水管网新建或维修工程的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评标办法及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