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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大观净水厂征地报建结案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9-2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大观净水厂征地报建结案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交报名申请。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

  2、标段划分:共设1个标段。

  3、项目规模:大观净水厂占地面积11公顷,污水厂东侧5.9公顷,绿地和水域的地下空间也可用于污水处理构筑物的建设使用。大观净水厂工程现拟征地16.9公顷,其中地面可用面价为11公顷,人工湿地面积为5.9公顷

  4、 资金来源:企业出资。项目总投资约120367.00万元,本次招标控制价为 227.00万元。

  5、计划工期:服务单位合同暂定年限3年。

  6、招标内容:本工程项目的征地报建结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对大观净水厂征拆工作,在服务期内负责协助甲方完成本项目工程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征(借)地、及经土地储备征收部门书面确认的红线范围外的借地、房屋征收、征拆安置、对影响工程施工的地面设施构筑物的征拆、管线迁改等工作;协助业主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相关工作(勘测信息备案、放线工程测量等);协助业主办理《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和房地产证;协助业主与各个部门之间的委托及办理工作(土地权属、地类调查审核);协助业主办理土地权属汇总表;办理林地审核意见书、社保安置方案、留用地承诺;跟进“一书三方案”(《建设用地项目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业务工作;协助业主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协助业主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组织项目结案结算材料和协助业主送审结算材料。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近5年(2011年1月1日至今)已承接过至少1项的市政征地征拆工作以上,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市政道路、轨道交通、市政管道等征地征拆服务工作(以合同为准)。

  3、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征地征拆管理经验的人员(以业主单位证明为准)。

  4、在本公告发布时5年内(201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违约被本业主书面拒绝投标的投标人。

  5、投标人已按照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被责令停业的;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不同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投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7)申请人在安全生产、合同履行、招投标等工程建设相关领域有在公布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被停止投标资格。

  三、 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报名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IC卡事宜。

  四、 投标说明

  1、投标申请人报名原则

  投标报名文件需按要求分别编制、封装和提交(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2、确定中标人原则

  本工程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五、 资格审查方式

  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2、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或等于5名时,取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3、当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4、资格审查结果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州市水务局信息门户网站公示3个日历天日。

  5、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并同时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六、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资格预审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申请人。

  七、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递交时间:2016年 9 月 29 日至2016年 10月 10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第 46 窗口。

  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 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应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进场和报名手续。若申请人未按要求办理手续,招标人将不承担与此有关的责任。

  4、资格预审申请需递交的资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统一装订提交)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八、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电话:020-38890467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01号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01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20-38890467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C室

  联 系 人:袁工、罗工

  电 话: 020-8757580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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