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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哈高新区科技创新城193路与206路交口处193路过街污水管线工程施工招标

发布时间:2016-9-2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项目编码:SG0101G1603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93路与206路交口处193路过街污水管线工程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193路与206路交口处193路过街污水管线工程。

  2.2建设地点:哈高新区科技创新城。

  2.3建设规模:长度41.5米(详见招标文件)。

  2.4计划工期:2016年10月22日-2016年11月10日,共20 日历天。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3年-至今)投标人完成的工程,具备合同额5百万元以上的项目不低于3项(含3项)市政工程道路、排水施工业绩,并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完成日期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相关佐证材料是指: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及中标通知书、经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建设主体签署的竣(交)工验收报告,且上述佐证材料缺一不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在投标登记之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6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企业注册地及项目所在地清欠办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拟投标企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

  3.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参加招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登记、购买招标文件、答疑会、现场踏勘、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可能发生的异议或投诉等。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法定代表人与本项目负责人名义参加招投标活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9月26日至 2016 年9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30分,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二楼大厅进行投标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图纸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4.4 投标登记时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清晰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负责人签字):

  (1)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

  (3)营业执照;

  (4)资质证书;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8)企业注册地及项目所在地清欠办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拟投标企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

  (9)《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网上打印页(外省投标人提供);

  (10)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二代身份证;

  (11)拟派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岗位证书、二代身份证,其中安全员另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证;

  (12)投标人业绩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完成日期以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准。相关佐证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中标公示信息网上打印页(并提供相关查询网址),施工合同和工程竣(交)工验收报告,且上述佐证材料缺一不可;

  (13)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 3 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

  (14)黑龙江省监管网报名成功截图;

  (15)投标企业承诺书(向行政监督部门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登记处联系电话:0451-87519586。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

  7.1招标人在开标前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 3 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

  7.2 潜在投标人在进行投标登记时,现场确认前必须在《黑龙江工程招标网》(网址:http://www.hljztb.com)进行网上报名,并进行电子信息录入,电子信息包括企业工商信息、企业资质信息、拟投项目班子人员信息 (注册建造师 1 人、施工员 1 人、质量员 1 人、安全员 1人及相关信息:如身份证号、岗位证书号等,以上人员均要求为市政工程相关专业),监管信息平台中所填报的项目组织机构人员信息与投标文件中的人员必须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7.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451-84348175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峻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抚兴街18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451-84507233

  2016 年9 月26 日

  工程描述:

  结构形式:

  预计合同额(万元):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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