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尤溪县八字桥乡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池建设项目 已由 尤溪县八字桥乡人民政府 以 中共八字桥乡委员会八字桥乡人民政府会议纪要[2016]4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尤溪县八字桥乡人民政府 ,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人为 尤溪县八字桥乡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尤溪县八字桥乡 ;
2.2. 工程建设规模: 结构类型:污水处理池、污水管网等工程建设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尤溪县八字桥乡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池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为依据 ;
2.4. 招标控制价: 894785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4 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6. 标段划分: 无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不适用)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其他资格要求:
(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2)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 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3)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拒绝经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中标人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单》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本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经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有行贿犯罪记录,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7.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但要求中标人根据闽建筑[2015]29号文的有关规定,省外入闽企业和近三年内发生过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行为而被列入欠薪黑名单的本省建筑业企业,将要求投标人按照尤溪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2015]12号文)有关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9 月 26 日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00 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尤溪县 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尤溪县城关 七五路64-1号 ) 采用 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工程量清单每份售价 100 元。 招标文件、预算清单捆绑出售,恕不单卖, 售后不退 。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内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 。
5.2若投标人少于15家(含15家)的,则所有投标人全部进入投标文件审查。若投标人多于15家时,则在投标人中随机抽取15家进入投标文件审查程序;未抽中的,退出投标文件审查和中标人抽取程序。进入投标文件审查程序的投标人即为备选投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于2016年10月 14 日 09 时30分前汇达指定银行账户 , 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壹万 柒 仟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现金或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6 年 10 月 14 日 09 时 3 0 分,提交地点为 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尤溪县城关七五路64-1号) ;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必须持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原件 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全过程投标 , 并核查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原件同时进行登记确认,否则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以不具备投标资格处理。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复印件(加
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上述文件缺一项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尤溪县八字桥乡人民政府
地址: 尤溪县八字桥乡 ,邮编: 365100
电话: 13605961366 ,传真: /
联系人: 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尤溪县西城光林河滨佳园1号201室 ,邮编: 365100
电子邮件: 568806157@qq.com
电话: 15305062659 ,传真: /
联系人: 池先生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尤溪县城关七五路6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