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YJZB-SG20160927-38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桦甸市第三净水厂临时取水设施工程招标已由上级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桦甸市市容环境管理局,建设资金为地方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滚水坝一座、DN500渗渠90m、检查井3座、取水泵站一座、φ200mm管线990m。(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
2.3工程建设地点:桦甸市。
2.4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10月22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6年11月15日。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埠企业按相关规定办理备案。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27日至2016年10月1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00时至4: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永缙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中海紫御江城门市1-109号) 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均为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8日14:00分。地点为吉林省永缙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按照有关规定应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桦甸市市容环境管理局
地 址:桦甸市大兴街775号
联系人:王 杰 联系电话:1380444872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永缙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中海紫御江城门市1-109号
联系人:孔美心 联系电话:0432-62681508
201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