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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肇庆市鼎湖区九坑河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6-9-2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肇庆市鼎湖区九坑河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经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 模式)”,肇庆市鼎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政府授权实施机构肇庆市鼎湖区水务局的委托,对肇庆市鼎湖区九坑河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工程PPP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报名参加资格预审。
一、项目授权主体: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
二、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肇庆市鼎湖区水务局
三、采购代理机构:肇庆市鼎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四、项目名称:肇庆市鼎湖区九坑河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工程PPP 项目
五、项目编号:2016-0901DJJLZFCG
六、采购需求:
6.1 项目地点: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
6.2 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农村生活污水综合处理工程、旅游餐饮废水处理工程、旅游垃圾处理工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程、前置库建设工程、清淤工程及流域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工程。
6.3 投资规模:本项目工程总投资约 30085.59 万元,其中建安费约 22630.47 元。
6.4 合作模式及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肇庆市鼎湖区九坑河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投融资方式,并采用BOT 方式运作,由中标社会资本独自组建项目公司,政府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政府按约定支付“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绩效服务费”,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期满时将该项目设施完好、无偿移交给政府(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或其授权单位)。
6.5 合作期限(特许经营期):17 年(建设期2 年,运营维护期15年)。
七、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
7.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7.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7.3申请人注册资本不应少于3亿元(以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为准)。
7.4具有相关项目业绩经验。
自2010年1月1日起至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至少具备两个投资额不少于1亿元的水环境项目或污水处理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为准)。
7.5 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
2015年末总资产不少于30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年营业收入不应少于10亿元人民币(以经审计的2015年财务报表为准,必须提供防伪报备号码以及凭报备号码可以在网上可查询到相应的报告)。
7.6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等ISO系列证书。
7.7具有银行或相关评级机构出具的AAA信用等级证书。
7.8提供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自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7.9具有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资金的银行授信证明(自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起止日开具有效)
7.10凡有意参加报名者请先与招标代理联系(见十二、联系方式)预约时间由参加报名所需人员到九坑河水库现场踏勘,并领取现场踏勘回执,凭回执参与报名。
7.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
7.12申请人应符合其他资格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八、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的评审方法为:有限数量制(5家)。预审的申请人需为3家或以上。合格资格预审申请人不足三家的,由采购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资格预审申请人仍不够三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九、报名登记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9.1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在2016年9月28日至2016 年10月2日期间上午9:30 时—11:00 时,下午15:00 时—16:30 时到肇庆市鼎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肇庆市鼎湖区星湖大道景竣名苑三楼)报名登记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获取方式。
9.2 申请人在报名登记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授权报名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需委托)、(提供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7.4至7.10条款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技术负责人及被授权人(如需委托)所在单位近半年的社保缴费清单;
注:①、本项目只限现场报名,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企业技术负责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以上资料现场参加报名,资料一式贰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名时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核查,经核查与原件无误后,原件即时退回;②采购代理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对其资格的确认,申请人的资格最终以评审小组根据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证明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方式
10.1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1日上午10:00 至10:30;
10.2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5开标室(肇庆市端州三路24号);
10.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十一、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肇庆市鼎湖区水务局
联系人:欧先生
联系电话:0758-2669676
监管部门:肇庆市鼎湖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股
监管部门联系人:程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电话:0758-2623616
采购代理机构:肇庆市鼎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地址肇庆市鼎湖区星湖大道景竣名苑三楼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8-2668666
     传 真:0758-2668666
2016年9年28日

附件:委托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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