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20160926Z096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给水管线改造工程已由吉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内容与规模:本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段,给水管线、室外排水管线、采暖管线改造工程施工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
2.3工程建设地点为:吉林市
2.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资金己落实。
2.5计划工期:30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投标人需持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参与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项目的投标人,一律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lsggzyjy.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6年9月 29日到2016年10月 10日16时止.
4.2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申请人请于2016年9月 29日到2016年10月 10日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缴纳平台使用服务费,并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3招标文件费每套5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6日14时00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吉林市解放西路16号政务服务中心八楼801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施工人民币15000元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交纳银行: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务服务中心支行,账户名称:吉林恒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账号:0720622011015200000258。
5.3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解放西路16号)8楼801开标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5.4到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办公地址:吉林市
联系人:王金鹏 联系电话:0432-6481901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恒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市丰满区吉林大街附近中海大厦12层
联 系 人:韩一鸣 联系电话: 0432-64650118
监督机构: 吉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