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63020120160929069)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海东市平安区2016年给水管网新改建工程勘查项目(第二次)已由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投资【2016】374号(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东市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委托青海巨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其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概况 | ||||||||||||||||
(1)项目地点:海东市 | ||||||||||||||||
(2)招标内容:海东市平安区2016年给水管网新改建工程的详细勘察 | ||||||||||||||||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计划工期 | |||||||||||||
63020120160929069-01 | 标段一 | 岩土工程勘察/工程地质勘察 | 开始日期:2016年10月31日 结束日期:2016年12月15日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_/_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_/_。 |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 ||||||||||||||||
3.4 其他要求:'3.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备岩土工程专业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近三年具有类似勘察业绩,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的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省外企业还需提供有效的《青海省省外进青建筑企业备案手册》或《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报告登记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投标未中标者将不被支付任何形式的补偿。'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9月29日至2016年10月03日,每日上午9:0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到17:00,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 ||||||||||||||||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 ||||||||||||||||
4.3备注:'于2016年9月29日至2016年10月3日,每日上午9:0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到17:00,在青海巨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61号新华联公寓2号楼17层),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至少1个同类项目勘察业绩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登记报名,报名后购买招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0月03日 17时00分,地点为青海省海东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平安大道206号海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楼)。 | ||||||||||||||||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7、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海东市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机构: | 青海巨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联系地址: | 联系地址: | 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1号海湖新区新华联2号公寓17层 |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赵莹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13139089699 | ||||||||||||||
2016年09月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