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WLZX201610-497
1、招标条件
受长春水务集团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委托,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长春水务集团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双阳污水处理厂锅炉用煤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能力和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工程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长春水务集团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双阳污水处理厂锅炉用煤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采购用煤约1500吨,采购总预算:540元/吨(其中:采购用煤510元/吨,运费30元/每吨)。
2.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4技术规格:锅炉用煤标准根据GB/T1834-2001国家链条炉用煤标准,制定锅炉用煤标准
全水份MT% |
干燥基灰份AD% |
干燥基挥发份ADF% |
焦渣特性CRC |
全硫分 |
低位发热量 | |
% |
Mj/kg |
或大卡/kg | ||||
≤8 |
≤25 |
≥25 |
≤4 |
≤0.5 |
20.934-20.097 |
4800以上 |
煤粒度<50mm.(<6mm不大于50%)<30mm.(<3mm不大于3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指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标的产品)
3.2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报名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9 月 30 日至 2016 年 10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安达街199号百聚商务广场912室,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4.2购买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10月26 日9 时00分递交至长春市安达街199号百聚商务广场912室。
5.2 招标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5.3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水务集团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项目二部):长春市安达街199号百聚商务广场912室
邮政编码:130000
联 系 人:范先生
电 话:0431-88581266、13843123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