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平市小鸠至八仙污水干管工程夏道小鸠污水提升泵站施工项目 已由 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南发改审批【2013】70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平市排水管理处 ,招标人(代建单位)为 南平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晖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南平市延平区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总投资约人民币330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南平市小鸠至八仙污水干管工程-小鸠污水提升泵站》施工图所有的内容,具体详见发布的工程量清单;
2.4. 招标控制价 :3300637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5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按业主要求;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
2.7. 质量要求: 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投标人为南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第二季度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8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投标人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附上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截图。)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根据南建筑[2016]10号文要求,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法定代表人需进行身份证件识别和摄像留存,应到位而未到位或弄虚作假的依招标投标法律论处,鼓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
3.8. 根据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招标人应当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通过监管平台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信息核验,无法查询到或查询的信息不完整的,否决其投标。(网址:www.fjjs.gov.cn)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09 月 30 日08:30分至2016年 10 月 07 日23:59分止,登录南平市招标投标网站(www.npzbtb.gov.cn)“招标公告”栏目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K=9%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下午17:00前到达指定帐户,否则视为放弃。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陆万陆仟元整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在下列中任选其一个:
① 从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代理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注明“投标报名号+夏道小鸠污水泵站”字样“;
② 根据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投标人有提交年度保证金的可以不再提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但必须提交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收讫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根据南建筑〔2016〕3号文要求缴存了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可以不再提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但必须提交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出具的年度保证金收讫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根据闽建筑[2015]29号,可提供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担保保函、投标保证保险。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 年 10 月 13 日下午 15 时 00分,提交地点为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南平市亿发商贸城7号楼2层)。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法定代表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资格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到场登记(身份证、注册证原件现场核验),并提交《南平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报名号》网络打印版(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或年度保证金收讫证明或相关保函、保险)到场核验登记,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包封规定的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平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
地址: 南平市玉屏北路一号, 邮编: 353000
电话: 13055988100 联系人: 郑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晖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平市八一路73号延水大厦六楼,邮编: 353000
电子邮件: fjhy2015@163.com 电话: 0599-8314709
传真: 0599-8314706 联系人: 小刘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账户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13910101040020542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平市延平支行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南平市延平区亿发商贸城七号楼二层
注:购买标书流程及注意事项
1、投标人可在招标公告约定的招标文件销售时间内,登录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公告”栏目,点击“招投标报名”,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投标报名。投标人通过网银转帐购买招标文件以及招标相关资料后,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投标人应根据系统提示打印投标报名单,投标时须附上投标报名单做为投标报名的唯一有效凭证,如有遗失,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概不负责(注:可以通过个人网银进行报名缴费)。
3、投标人可以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的投标报名查询栏目对其投标报名号进行查询。
4、招标文件售价包含图纸的,投标人可凭投标报名单的缴费证明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招标图纸。招标文件售价不包含图纸的,投标人如需招标图纸,到招标代理机构处自行购买。
5、投标人如需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凭证,可以在开标后凭投标报名单到招标代理机构换取招标文件销售发票。
6、电子招标文件网上代售制度正式实施后,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和途径销售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