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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莆田市自来水有限公司DN50以上水表年度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

发布时间:2016-9-3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莆田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DN50以上水表年度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DN50以上水表年度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

  项目编号:YDCG2016015/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1395959395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莆田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小林0594-50268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徐小姐13959593959

  代理机构地址: 莆田市荔涵大道和成天下3#1104室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本次招标邀请福州中福水表有限公司、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真兰水表有限公司参与投标,只有被招标人邀请的方可参加本项目投标。参与本次投标的水表生产厂家,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产品生产、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制造商或是在中国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外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必须提供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代码证的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2)投标水表必须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GB/T778.1-3-2007。3)投标人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4)投标人需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向招标代理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告知函原件须单独密封)5)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进行投标。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有原件备查。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6年09月30日 09:00至2016年10月11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莆田市荔城中大道与东园路交叉路口东南侧,希尔顿酒店对面(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开标室)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13959593959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40.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招标文件工本费1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一并交于招标代理人。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1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6年09月30日 08:00至2016年10月11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6年10月11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1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莆田市荔城中大道与东园路交叉路口东南侧,希尔顿酒店对面(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开标室)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6年10月11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莆田市荔城中大道与东园路交叉路口东南侧,希尔顿酒店对面(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开标室)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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