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春新镇丹江湾小区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已由牡丹江市西安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办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牡丹江市西安区温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温春新镇丹江湾小区污水处理设备采购
2.2采购编号:Xacg2016-189
2.3采购内容:污水处理设备
2.4采购估算价:15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或经营销售的供应商、并持有效营业执照,近三年从事政府采购活动无违规记录。
3.2集团公司与下属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得同时取得同一单项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资格;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与采购人存在厉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30日至 2016年10月11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在牡丹江市西牡丹街598号(西十条路与西十一条路之间)3楼315室报名。
4.2报名时请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经销商需出具制造厂家出具的(经销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和被委托人身份证。以上所有证照报名时须携带原件并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地点:牡丹江市西牡丹街598号(西十条路与西十一条路之间)3楼315室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成功者,请于2016年9月30日至 2016年10月11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在牡丹江市西牡丹街598号(西十条路与西十一条路之间)3楼315室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牡丹江市西安区温春镇人民政府
地 址:牡丹江市西安区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804810086
项目联系人:苗先生
联系电话:0453-6380707
2016 年 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