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3607241609300201 招标编号: 赣上招字[2016]85号
招标条件 | |||||
招标单位名称 | 上犹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工程项目 | 上犹县坳下安置点道路排水工程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上犹县县城坳下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上犹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上发改【2016】176号 | ||
项目总投资 | 250.40 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250.40 万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100.00% | ||
工程基本情况及招标范围 | |||||
建筑面积 | 0.00 平方米 | 层次/结构 | 0 | ||
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本工程道路总长度为452.664米,道路宽度为4m、5m和7m不等。本次招标范围:路基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雨水污水管网工程、道路周边附属工程、砖砌挡土墙及毛石挡土墙等。 | ||||
标段内容 | |||||
本项目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涵盖的所有内容;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类别及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及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无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 (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备查、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
资格证件 | 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派建造师,且需提供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劳动主管部门未实行备案的地区,提供当地社保部门有效的证明材料原件)及本人二代身份证 | ||||
注册建造师 | 拟派[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临时建造师无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 ||||
五大员 | 拟派企业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造价员(预算员)、安全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及拟派五大员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 | ||||
其他要求 | 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2、本工程投标人必备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 (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根据赣建招【2016】7号文规定,开标时新版资质证书无需提供原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即可)、安全生产许可证; (2)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临时建造师无效)。委托代理人需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取消备案的地区,除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外还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有效的证明材料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开标时要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且投标报名时的建造师必须与投标文件和开标到场时的建造师相一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未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 (4)外埠来赣的投标人在开标时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项目投标备案手续材料; (5)投标人的《投标资格送审表》; (6)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进帐单或银行保函; (7)拟派企业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造价员(预算员)、安全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及拟派五大员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 (8)赣州市外投标申请人应出具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投标截止日之前二十天内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证明;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若投标人正处于违法、违规、不良行为处罚期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由其承担相应后果。 5、本工程招标文件购买费400元,现场缴纳,售后均不退。 6、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报价承诺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如因招标人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8、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详见招标文件或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
本项目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