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 宁波市鄞州区公用事业监管中心(排水管理处)的委托 就 采购发电机组及水泵项目 的所需货物及伴随服务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和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KXZJ-NB2016-090
二、采购组织类型: 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
项目名称 |
货物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 |
采购发电机组及水泵项目 |
100KW 柴油发电机组 |
2 套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招标需求”。 |
250KW 柴油发电机组 |
1 套 | ||
90KW 水泵 |
3 套 |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 60 天内完成交货、安装,并验收合格。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条件
1 、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发售时间: 2016 年 09 月 27 日至 2016 年 10 月 09 日,上午 8:30-11:30 ;下午 13:30-16: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招标文件的获取:
( 1 ) 招标文件获取:供应商可直接登陆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填写《投标报名函》;并于 2016 年 10 月 09 日 16 时 00 分前将 报名资料 传真( 0574-83033196 )至本公司并电话( 0574-83033570 )确认收到,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未能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联系 0574-83033570 办理报名事宜 。
( 2 )报名资料:投标报名函、营业执照等资料(加盖公章)及招标文件工本费。
3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 300 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 50 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明州支行营业部
户 名: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 33010122000453492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10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四明东路 588 号鄞投大厦,详见电子显示屏),迟到的投标文件或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定于 2016 年 10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四明东路 588 号鄞投大厦,详见电子显示屏)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九、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8000 元 。
2 、投标保证金形式:同城支票、华东三省一市汇票、电汇形式。
3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2016 年 10 月 17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完成递交。
4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彩虹支行
户 名: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 81014101302093045 咨询电话: 0574-88225170
5 、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提交退还办法详见《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提交、退还暂行办法》。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宁波市鄞州区公用事业监管中心(排水管理处)
联系人:张工 电 话: 0574-28819751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北路 958 号奥丽赛大厦 714 室 邮编: 315192
电话: 0574-83033570 、 83033196 传真: 0574-83033196
联系人:郑菊琴、徐隽、吴芝妙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74-28866813
十一、其他事项
投标人应予投标截止期时间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被确定中标,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