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中慧招字[2016]0930-1号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定陶滨河路污水工程经批准建设,采购人为菏泽市定陶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择优选定供应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定陶滨河路污水工程施工,总投资约70万元,主要包括DN600污水管约900米,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2工程建设地点位于菏泽市定陶区滨河路(文化大道-府前大道);
2.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
2.4采购范围:采购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5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价款的80%,剩余20%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采购要求供应商须是在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贰级以上资格;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3本次采购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注:最终资格认定以谈判小组评审过程中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3.4定陶滨河路污水工程施工,为确保工程质量,防止成交供应商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择优选定施工队伍,现要求各潜在供应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缴纳履约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金额90000元,并在菏泽市定陶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保证金收据,凭保证金收据参与报名。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待工程完工后经采购人同意报区政府同意后退还。具体情况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注:履约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从本公司基本账户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行:定陶农商行营业部;行号:4024 7530 0809;户名:菏泽市定陶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9170 1176 0004 2050 0039 22。汇入账户后凭银行回执到菏泽市定陶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窗口换取保证金收据。
4.报名
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16年 10 月 8 日至2016年 10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 14 时00分至17时30分,在菏泽市定陶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持以下资格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3份进行报名(过期不予受理,以下复印件未全部装订的不予受理)。
4.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4.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具有二维码可扫描验证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的)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前来报名的);
4.4被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须提供近三个月或上一年度的养老保险证明;
4.5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身份证(注册建造师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注:
供应商须提供其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并同上述证件一起装订成册。
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潜在供应商请在菏泽市定陶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300元整,售后不退,且仅作为本次谈判使用。
6. 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为菏泽市定陶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采购人:菏泽市定陶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游先生
电 话:18661505858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中慧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菏泽市中华路77号金鼎凤凰城A栋712室
联系人:闫先生 张先生
电 话:18553011018 18816083896
电子邮件: sdzhonghui@163.com
2016年10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