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东营和顺源新农村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河口区黄河路105号
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鲁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南一路262号东营供水四楼008房间
工程名称:河口区市政道路改造提升-黄河路雨污排改造工程(一期)绿化工程施工及监理
工程规模:河口区市政道路改造提升-黄河路雨污排改造工程(一期)绿化工程已经东河发改立项[2016]12号文批准建设,绿化部分(海盛路至海宁路段)共栽植乔木6683株,灌木1586株、色带及绿篱31558平方米、草坪32288平方米;铺装园路5157平方米,装饰景墙727米,砌筑生态透水草沟4650米,砌筑树池86个,配套垃圾箱147套、健身设施6套、指示牌30套;铺设绿化给水管14652米、排碱管11192米,配套给水栓130个、喷头353个、水表井及阀门井57座、排碱井205座等。
工程施工招标范围:工程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工程;
工程监理招标范围:工程施工蓝图内工程全部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监理工作。
标段划分:工程施工分两个标段,具体如下:
第一标段:海宁路至海盛路,黄河路北侧段,计划投资1821万元;
第二标段:海宁路至海盛路,黄河路南侧段,计划投资2536万元。
工程监理为一个标段,监理计划投资86万元。
资金来源:区政府投资。
工程地点:河口区。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园林专业一级项目经理证,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一个投标人可以同时报两个标段,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
参与本工程监理的投标企业必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拟投标项目总监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注册证书,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所报工程项目部具有良好的建设业绩。
三、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报名方式及要求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8日至2016年10月11日(节假日除外)进入东营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不成功者,现场报名无效)。网上报名成功后,投标企业须打印投标报名凭证。
网上报名成功的投标企业请于有效报名期限内2016年10月8日至2016年10月1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节假日除外)在山东鲁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东营市南一路262号东营供水四楼008房间)进行现场报名,其中2016年10月10日-10月11日(每日9时至11时,14时00分至16时)同时在东营市河口区有形建筑市场(河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楼608房间)进行现场报名,否则该报名无效。
工程施工投标企业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上须显示二维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标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园林项目经理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企业开户许可证原件、东营市河口区建设领域招投标清欠证明(河口区以外由东营市清欠办出具无拖欠证明,并到河口区清欠办盖章确认)、山东省外企业须提供山东省外埠企业进鲁施工备案证或《山东省外埠进鲁施工企业信息查询系统》证明材料截图的打印页并加盖公章或《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证明材料(须体现企业基本信息和资质信息)截图的打印页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和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网上报名打印凭证】及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二份。
工程监理投标企业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上须显示二维码)、拟投标项目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投标企业给所报项目总监和委托代理人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网上报名凭证]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备注:
1.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投标人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上述参保人员社保查询信息,以便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从企业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查询其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2.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3.社会养老保险证明须为2016年1月份(含)以来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
4.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报名截止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代理机构持书面申请函到东营市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企业现场报名时经资格审查合格同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贰佰元整(¥200元),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企业视为放弃投标。
说明:投标企业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七、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鲁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南一路262号东营供水四楼008房间
联 系 人:万先生
联系电话:0546-8096717 15066075327
八、监督单位:东营市河口区发展和改革局、东营市河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3660127 3652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