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西安市污水处理监督管理中心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经开草滩污泥处置厂PPP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经开草滩污泥处置厂PPP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CZE2016-CS-1725/1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污水处理监督管理中心
地址:西安市凤城路八号109号
联系方式:029-8678908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8层
联系方式:029-88499829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近期污泥处理规模130吨/天(按80%含水率计),预留远期建设用地,远期规模根据运行效果另行分析确定。工艺方案为:污泥低温炭化循环利用技术,即污泥气化+炭化+污泥燃烧工艺,烟气处理采用两级喷淋洗涤+低温等离子+喷淋洗涤处理的工艺。主要建设内容:综合车间、锅炉房、污泥料仓、烟气处理间、配电间及锅炉控制室、物料堆棚,厂区动力系统、自动控制检测仪表系统、总平面及配套设施。
项目用途:污泥处理
项目性质:省市政府建设补助资金、银行贷款和建设单位自筹
采购预算:5694.87万元
六、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国内企业法人;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劳动合同);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整,净资产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整
4、供应商具有污泥处置“污泥低温炭化循环利用”核心技术或类似污泥处置技术
5、供应商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参与了1个污泥处置项目经验(包括投资或建设或设备供应或专有技术提供或运营等)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和地点:
1、 时间:2016年10月8日至2016年10月13日9:00-11:30,14:00-17:00(工作时间)
2、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招标五部
3、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若需邮购,需附加50元邮寄费。
九、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16年10月20日14:30
2、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赵磊 王晨琳 高旭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849982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营业部
账号:102061557911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