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重庆市武隆县鸭江镇等12个乡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已由武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武隆发改发〔2016〕226号、武隆发改发〔2016〕22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为武隆县鸭江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市级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筑工程总投资约1700万元,共设置一个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修建集中污水处理站10座:其中污水处理站规模为80m3/d为3座,污水处理站规模为60m3/d为1座,污水处理站规模为50m3/d为3座,污水处理站规模为40m3/d为1座,污水处理站规模为30m3/d为1座,污水处理站规模为20m3/d为1座,配套管网DN400:1497m,DN300:8444m,DN150;3120m,DN110:5581m。实施地址:鸭江镇(送月村、青峰村、三元村)、平桥镇中村村、和顺镇(弹子村、打蕨村)、白马镇(车盘村、板桥村)、凤来乡(高楼村、送坪村)。
(2)修建集中污水处理站9座:其中污水处理站规模为50m3/d为8座,污水处理站规模为90m3/d为1座,配套管网DN300:8259m,DN100:6084m。实施地址:仙女山镇仙女湖、羊角镇(永隆村、庙岭村)、双河乡木根村和平农业社、土地乡天生村、接龙乡小坪村、浩口乡何家村、沧沟乡大水村。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活动所提供的施工设计图所示的建筑工程内容以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3 工期:9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0 月 9 日起在重庆市武隆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 http://www.w lzyzx.cn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补遗等所有招标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已全部知晓有关本次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7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隆县鸭江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山河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武隆县鸭江镇 |
地 址:秀山县中和街道丹凤路15号4栋1层13-14 |
联系人:谢老师 |
联系人:卢老师 |
电 话: 023-77722803 |
电 话: 023-85050703 |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