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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含煤废水处理设施改造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10-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项目名称: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含煤废水处理设施改造

  二、招标编号:0724-1600C30N2943

  三、建设单位: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

  四、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工程概况:汕尾发电厂座落于广东省汕尾红海湾,厂址东北面临白沙湖, 东南方靠近南海海域,西边为山丘地带;汕尾发电厂一期工程分别为2×600MW超临界燃煤机组、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1、2号机组于2008年正式投产发电,3、4号机组于2011年正式投产。

  七、招标范围:

  含煤废水处理设施改造。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技术规范书。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并以其为准。

  八、工期要求:合同签订15天内完成施工方案及人员进厂等准备工作,并开始土建部分施工,50天完成土建施工,80天内完成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及验收。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并以其为准。

  九、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包括其分包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标人必须具有完成本项目各专业技术资质力量。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被查询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告知函有效期需超过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若查询结果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则评标时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5、业绩要求:(1) 投标人须有2套及以上含煤废水处理系统(单套处理能力30T/h及以上)供货及施工业绩,并提供用户反馈良好的证明材料。(2) 投标人应提供由用户签署的证明(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复印件,并附技术规格参数、用户使用报告、联系人及其电话等)。若其所提供业绩有虚假,该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十、有兴趣且符合本公告第九条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必须按本公告的要求编写并提交《投标报名申请表》和申请文件后方可报名。

  投标申请人须提交两份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纸质申请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同时提交(除投标人公章和签署外)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的采用WORD或PDF格式制作的电子版1份,否则投标报名无效。若招标人提出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就其所提供的资质(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原件供招标人核对。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十一、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符合本公告第九条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按本招标公告要求办理报名等相关手续,否则投标报名无效。具体安排和流程如下:

  1、招标公告日期及投标报名的安排:

  公告日期:2016年10月09日-2016年10月13日。

  投标报名时间:2016年10月09日-2016年10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如果用快递的方式,以国义招标公司快递签收时间为准)

  投标报名方式:登陆www.gmgitc.com下载本招标公告附件后,填妥报名资料后报名(可以采用:派员到以下地点现场递交,或者快递;同时提供电子版)。

  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艺星大厦西座)16楼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能源环保部。

  2、投标人报名及审查相关事务的流程:

  ①详细阅读招标公告及其附件(从国义招标网站www.gmgitc.com下载)——②按公告要求报名——③根据规定的格式文件编制和准备报名申请文件——④按要求递交报名申请文件——⑤等候来自国义招标的可办理购标手续的通知——⑥按要求办理购标事宜(由国义招标1楼综合部购标室负责)。

  3、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必要时,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是否满足本公告第九条资格要求进行书面澄清(不论澄清结果如何均不会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报名)。

  4、当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十二、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1、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2、发售时间:具体日期另行通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注意:对于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文件的,请投标人务必在①提交了合格的报名申请文件,和②接到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后,才能领取招标文件以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3、发售方式:

  方式一、派员前来购标室办理购标事宜:(1)现场递交《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2)现场缴纳标书款;(3)现场领取发票和纸质招标文件等资料。

  方式二、采用邮购+汇款方式办理购标事宜:(1)按要求填写并传真《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同时附上支付凭证复印件)至购标室;(2)注意查收快递,以便及时接收来自购标室的纸质招标文件等资料和发票;(3)收款人账户信息见第4条。注意:及时传真《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并同时附上汇款凭证复印件,并在传真后应及时与发售招标文件的购标室联系确认。

  4、发售招标文件事宜由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综合部购标室负责,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另行通知;传真:另行通知;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艺星大厦西侧)1楼(购标室)(邮编:510080)

  户 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行号:308581002097)

  账 号:120905690610808

  十三、招标代理机构不负责投标人准备申请文件、投标文件和递交标书所产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购标事宜除外),可按下列地址和电话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艺星大厦西侧)-16楼(邮编:510080)

  传真:020-87673286;电邮:GYZB16F@126.com;

  联系人:王罡(020-37860640)、张冬杰(020-37860642)、赵令喜(020-37860621)

  十四、招标人联系方式

  名称: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红海湾经济开发区(邮编: 516623)

  电话:0660-3408793;传真:0660-3408782

  联系人:向阳

  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09日

  请前往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gmgitc.com下载:

  附件1投标报名申请表

  附件2投标报名申请文件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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