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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盐城市河东片区部分污水管道管护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11-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由盐城市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实施的河东片区部分污水管道管护工程已经盐城市亭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网上注册后(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网址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方可参加本工程投标(咨询电话:0515-69083422)。

  四、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河东片区部分污水管道管护工程。

  2、工程地点:盐城市亭湖区境内。

  3、工程规模:河东片区部分污水管道管护工程,全长约35097米,管护费用约96万元。管护内容包括①日常巡查(确保每日巡查一次,人员和巡查设备由投标人自行考虑,且巡查人员所发生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中标人全权负责);②污水管道疏通,一年至少两次;③招标范围内污水管网损坏维修。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4、管护标准:按《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维修质量考核标准》进行百分制考核。

  5、管护期限要求:二年。具体管护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 一 个标段。

  五、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施工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市外房屋建筑类和市政基础设施类施工企业投标时需提供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发放的《项目核验通知书》或《信用手册》详见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网站。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投标人属于江苏省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按《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对省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苏建规字 〔2016〕3号)文件精神执行。

  4、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5、其他要求:

  5.1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1名、安全员1名、巡查员2名等合计不少于4人(项目部成员之间互不兼职)。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配备到位。

  5.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可为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5.3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4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组成员。

  5.5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法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5.6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六、投标保证金: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 1 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盐城迎宾支行;账号:32001735136059966999),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开标前,投标申请人须持交款凭据原件(网汇可以到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网汇回单或银行盖章认可)、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经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验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投标保证金退还

  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并经招投标主管部门备案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退还地点: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府西路一号国投商务楼C楼五楼525室。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归招标人所有。

  七、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办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八、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九、招标文件的领取

  1、请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楼四楼(市行政中心和驿都大酒店中间一栋)】招标文件发售窗口购买招标文件,同时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领取招标文件电子档,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16年11 月1至2016年11月7日(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答疑文件无法获取、中标结果无法公示的,责任自负)。

  2、领取地点: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发售窗口及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注:投标人须携带CA锁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前台审核处办理新增项目管理身份,投标报名时须以项目管理身份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售价¥300元,前台缴费,网上电子档免费领取,售后不退。

  十、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一、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盖章):盐城市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刘文

  联系电话:15365662627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王俊

  联系电话:0515-68606911 18862055552

  2016年11月1 日

  附件:

  评标办法及评标规则

  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按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报价相同,排名并列,须明确中标候选人或需对中标候选人排序的,可由招标人通过现场抽签确定排名顺序。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二、评标标准和程序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标书条款对每一份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凡有无效标书情形之一的,作废标处理。

  投标文件的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一)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可根据评标情况要求投标人提供评审标准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又拒不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评审因素不符合评审标准,作废标处理。

  1、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资格对照招标文件资格后审要求提供的原件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审查以投标人提供的下列资料为准:

  1.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1.2新版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1.4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

  1.5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

  1.6市外房屋建筑类和市政基础设施类施工企业投标时需提供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发放的《项目核验通知书》或《信用手册》原件;

  投标人未提交上述资料或资料不全的,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资格审查资料必须保证复印件(或扫描件)与原件一致,且复印件(或扫描件)完整、清晰可辨,原件不得涂改,如有涂改需要加盖原签发单位公章,否则资格审查资料不予以通过。

  2、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管护期、维护及管护要求、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暂定价、不可竞争费用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未响应的按废标处理。

  (二)详细评审

  1、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评审为废标的投标人将不能进入本阶段的评审。

  2、商务性评审

  对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商务性评审,商务性评审包括以下内容:

  2.1投标人的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的要求,且经评审不低于成本。

  2.2投标人的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2.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C,招标最低控制价C=A*K,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标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A值的确定:当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不含5家),取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人多于5家(含5家)时,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为A。

  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3%-96%。

  评标基准值一经确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2.4投标文件未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数量、计量单位《其他项目清单计价与汇总表》中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的材料单价的;改变招标文件中的不可竞争费和规费等不能改变的内容(①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②规费,③税费等不可竞争费用的。

  上述2.1至2.4评审均符合要求的,商务性评审通过。不符合上述2.1至2.4项任意一项要求的,不予通过商务性评审,未通过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三、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2、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3、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4、凡第一中标候选人以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以弥补第一、第二中标候选选项人的报价差额,不足部分由放弃者给予赔偿。

  5、对不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不作任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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