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2016年12月02日09时00分
项目名称:絮凝剂和混凝剂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117540030001
项目联系人:徐笑扬
项目联系电话:0319-2681219
采购人:邢台市污水处理厂
采购人地址:邢台市森林公园内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9-3226630
代理机构:邢台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兴西大街45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9-2681219
预算金额:72.24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12月02日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11-14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11-18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07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相应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货物;生产商需提供:(1)营业执照(原件)(2)税务登记证(原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4)产品具有市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测部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原件)(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书面声明;(原件)(6)产品合格证(原件) (7)提供有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8)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原件)(9)投标商须提供2013年1月1日以来同类污水处理项目但不同采购单位的合同案例5份以上(原件)(10)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代理商需提供:(1)营业执照(原件)(2)税务登记证(原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4)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注:每家企业针对本项目只允许出具唯一授权且一家代理商不得代理两家及以上生产企业参与单一标段投标。(5)产品具有市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测部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6)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书面声明;(原件)(7)产品合格证(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8)提供有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9)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10)投标商须提供2013年1月1日以来同类污水处理项目但不同采购单位的合同案例5份以上(原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上资质要求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
采购数量:1批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