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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宁德核电污水站建设及改造工程总承包项目(重新招标)

发布时间:2016-11-1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编号:闽建融【FD-2016】招字第053-1号、鼎招2016(134)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宁德核电污水站建设及改造工程总承包项目(重新招标) ,项目业主为 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建省福鼎市太姥山镇宁德核电施工现场

  2.2工程规模:宁德核电污水站改造项目的内容包括两个部分:新建一个集中污水处理站和ED污水站改造。本项目为总承包项目,包括设计、采购及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等内容。

  (1)新建集中污水处理站:在长短脚靠海侧空地新建一个地埋式集中污水处理站,并与污水站控制室合并建设一栋化验检修楼。污水站建成后将一期及二期生活区污水(管线长度约150米,流量约1000方/天)、BA楼污水(管线长度约600米,流量约550方/天)、武警营房生活污水(管线长度约500米,高差约70米,流量约25方/天)、职业医疗中心(管线长度约30米,流量约100方/天)、综合办公楼生活污水(综合办公楼及二期生产区污水现汇集至BA楼污水站)等集中引至新建污水站进行处理。其中二期生活区、综合办公楼等二期设施尚未开建,需预留接口。同时设置中水回用设施用于道路浇洒、生活区绿化、办公楼冲厕等。新建污水站设计处理容量约2000m3/Day,占地总面积约2000 m2,化验检修楼建筑面积(控制室、化验室及维修车间等)约350 m2。要求设计出水水质达到GB18918-2002规定的一级A标准。

  (2)ED污水站改造:在现有ED污水站基础上增加一套深度处理工艺,并将公关中心污水站污水引至ED进行处理(管线长约450米,高差约80米,流量约36方/天),使污水处理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同时设置中水回用设施,中水用于ED周边绿化浇洒。污水处理量约为336 m3/Day,使用现有ED污水站场地。

  2.3计划工期:项目工程设计、采购及施工工期约400个日历日,计划 2016 年 11月底开始进行初步设计,2017年4月现场土建开工。

  2.4招标范围:新建一个集中污水处理站和ED污水站改造,具体详细内容见采购技术规范。

  2.5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

  2.6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保修要求: 设备质保期:项目验收完成之日起一年质量保证和终生维护服务;验收后一年内,系统所有设备、仪表、管道等出现任何故障,乙方均需无条件修复或更换。构筑物质保期:厂房防水结构质保期为五年,厂房结构终身质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企业资质要求: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行业(给水排水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二级(或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等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 ,并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只允许由具有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的单位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 自愿组成联合体的由投标人自行确定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 2 家。 联合体投标应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和一份授权书(证明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包括只有牵头人可以支付费用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合同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11 月 15 日至 2016 年 11 月 19 日(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 5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福鼎市玉龙北路 99 号福鼎市国土资源局二楼)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代表处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的17:00时之前(北京时间)到达指定的银行账户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按照闽建筑[2014]33号有关规定,福建省建筑龙头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③或按照宁建筑〔2015〕34号文有关规定,宁德市建筑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④或银行保函形式;⑤或投标保证保险。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10万元人民币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12 月 9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福鼎市玉龙北路 99 号福鼎市国土资源局二楼) 。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代表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收据和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单据等复印件,凡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原件核验并予以登记。开标时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当持身份证和注册建造师执业(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即:B证)等原件到场核验并签字报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予进入资格审查。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 www.fjbid.gov.cn )“公告答疑”上发布的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纪要、修改及补充通知(如有),发布的相关信息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鼎市江滨北路266号核电大厦; 地址:福鼎市玉翠路58号御景园8幢1101室

  联系电话:0593-5652384; 联系电话: 0593-7825789

  联 系人:黄工 联 系 人:周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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