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单位:大洼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隆华 ]
招标代码:04272016050338 建筑工程|
盘锦市大洼县县城给排水提升工程(一标段、二标段)(项目名称)已经由大洼县发展和改革局、大发改发【2016】6号文件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盘锦市大洼县县城给排水提升工程(一标段、二标段)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大洼镇
1.2工程名称:
盘锦市大洼县县城给排水提升工程(一标段、二标段)
1.3招标范围:
一标段:铺设一级管网7133米;三级管网20599米;
二标段:铺设一级管网16599米;二级管网3615米。
1.4合同估算价:
一标段:1300万元;
二标段:1800万元。
2、投标人资质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
3、报名时间和地点:2016年11月15日—2016年11月19日上午8:30—11:00时,下午14:00—17:00时;大洼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于2016年11月15日—2016年11月19日上午8:30—11:00时,下午14:00—17:00时(双休日不休息)到辽宁隆华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费人民币500元整(现金、支票),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所需材料: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规费证、信用报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公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含B证)、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A证、安全员C证、土建质检员(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
6、投标保证金:一标段:24.5万元;二标段:32万元(交至大洼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7、开标时间:一标段:2016年12月6日,14时,
二标段:2016年12月6日,15时。
8、接收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盘锦市大洼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会议室
9、开、竣工时间:2016年12月13日至2017年3月31日
招 标 人:大洼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盘锦市大洼区
联 系 人:黄鹏
联 系 电 话:13332371122
邮 编:124200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隆华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大洼镇湖畔花园小区北门东侧
联 系 人:王凤兰
联 系 电 话:0427-6859695
邮 编:124200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