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彭泽县政府采购办批复,九江市人众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彭泽县分公司受彭泽县水利局的委托,对彭泽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谈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招标编号:JJRZPZ—2016JT-016
(二)招标名称:彭泽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预算与内容:
序号 |
采购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技术参数 |
预算 |
1 |
彭购2016B000106001 |
彭泽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
批 |
1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26.23万元(人民币) |
(四)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条件,须提供下列材料(佐证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章;
5需提供多参数水质检测仪、滴定分析仪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五)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16年11月16日至2016年11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到九江市人众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彭泽县分公司(彭泽县火车站小区8栋-09-1)购买竞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每本200元,售后不退。
(六)购买竞谈招标文时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查验:需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证件、法人代表授权书等。以上证件等材料完整提供一份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七)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保证金为贰仟陆佰贰拾叁元整人民币(2623.00元),必须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注明谈判响应保证金及项目编号),于2016年11月22日北京时间下午17:00时前到达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彭泽县财政局,户名:彭泽县财政局,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彭泽县支行,账号:14-347 301 040 000 311 000 000 0001)。
(八)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3号下午14:30整(北京时间)
(九)标书递交及开标地点: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泽县双峰大道行政中心大楼西附楼三楼)
(十)招标补充、更正说明下载网站: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jjggzy.jiangxi.gov.cn
(十一)已购买招标文件而不参加开标的供应商,请于开标一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九江市人众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若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单位:彭泽县水利局
联系人:扶先生联系电话:13607923151
采购代理机构:九江市人众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彭泽分公司详细地址:彭泽县火车站小区8栋-09-1
联系人:费先生联系电话:15374326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