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CHN2016-11-88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安乡县黄山头水厂项目供水互通工程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农【2015】26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安乡县众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安乡县黄山头水厂项目供水互通工程
2.2 建设地点:安乡县黄山头
2.3 规模:总投资约10570.8万元。
2.4 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要求保修
2.7 招标范围:管网土建及安装工程、管材采购。
2.8 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2.9 招标编号:HCHN2016-11-88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⑴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 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本招标公告发布后的前36个月)无行贿犯罪记录。
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捌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5日16:00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获取时间:2016年11月17日~2016年11月22日 17: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予办理。
6.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社保登记证或社保证明;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社保、医保及工伤保险查询网址及密码,以上资料除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其余均验原件存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每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成册后交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初审通过后发放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办理。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安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安乡大道中段东侧(六层办公楼东侧二楼)。
6.3 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答疑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安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anxiang.gov.cn/)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售价为1000元/套,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律现金支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12月6日9时30分,地点为安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乡大道中段东侧六层办公楼东侧二楼开标室①)。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安乡县发展和改革局。电话:0736-4302026。
9.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9.1 参加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开标时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必须到场。
9.2 中标人必须按照安政发【2014】8号文件提交履约保证金。
9.3 中标人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以其它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建该项目,将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处罚,履约保证金将收缴县财政。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乡县众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安乡县
联 系 人:汪先生
电 话:18673630132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刘德进 李志强
电 话:0736-7611888 18670675088
邮 箱:57663699@qq.com
安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唐 红电 话:0736—430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