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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章丘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特许经营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6-11-1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授权主体为章丘市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章丘市公用事业局(以下简称采购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章丘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特许经营项目。

  项目编号:ZQCG2016-341。

  2.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2.3项目概况:本特许经营项目既有存量内容也有新建项目,属特许经营(存量+新建)项目,存量项目是指章丘市现有水厂及基础设施的改造升级,新建项目是指根据章丘市城乡供水一体化专项规划新增的水源水库、水厂及设施。

  2.4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3. 采购需求

  3.1项目全生命周期:

  项目合作期限(含建设期)为30年,其中BOT部分共30年,MC部分1-2年,TOT部分获得特许经营权时间为TOT起始时间,经营权移交的时间与BOT最终移交时间一致。

  3.2投资概算:

  项目估算总投资约305580.00万元。

  3.3项目内容:

  项目总投资305580.00 万元(章丘市城乡供水一体化专项规划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投资总额),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七个方面:

  3.3.1水源工程。主要包括圣井水源地扩容工程、白云水库新建工程、泉水水库新建工程等。

  3.3.2水厂工程。主要包括圣井水厂(开发区二水厂)扩容工程、 白云水厂新建工程、泉水水厂新建工程、农村供水设施提升工程、南部山区联村、单村供水工程等。

  3.3.3再生水厂工程。主要包括对章丘市第一、第二、第三污水处理厂的再生水处理回用规模进行提升。

  3.3.4管网工程。主要包括对保泉补源、城乡供水、再生水管网进行新建和改造等内容。

  3.3.5加压站工程。主要包括百脉、贺套加压站改造工程、西城加压站新建工程、黄旗山加压站扩建工程等。

  3.3.6其他工程。主要包括既有建筑用户户表改造工程等。

  3.3.7存量资产和人员的安置和接收。

  3.4项目地点:

  山东省章丘市。

  3.5运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BOT+MC+TOT(股权转让+增资)运作方式。BOT主要是新水厂及配套供水设施的建设和运营;MC是指将原自来水公司、水务局相关供水企业、原17处镇街水厂的运营、维护及用户服务授权给项目公司;TOT(股权转让+增资)是指对公用事业局自来水公司和水务局相关供水企业实施现代企业改制,通过股权转让的形式将改制后的自来水公司和水务局相关供水企业并入一体化范围。

  4. 申请人资格要求

  4.1在中国境内外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续存,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4.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4.3在中国境内外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社会资本方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人民币,2015年末公司总资产不少于8亿元,净资产最近三年(2013、2014、2015年)不少于5亿人民币(外币按当日中间价折算),以近三年审计报告为准;

  4.4财务要求: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拥有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需提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五个工作日内的银行存款证明)。资格预审申请人须经营状况良好,2013~2015连续三年处于盈利状态,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3、2014及2015年度财务报表)。

  4.5业绩经验要求:申请人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有:

  自2011年1月1日至今,一个BOT涉水能力不低于2万m³/d的城镇涉水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经验;或一个BOT总涉水规模不低于10万m³/d的城镇涉水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经验;(涉水项目)

  社会资本或其控股(含相对控股)的下属公司业绩都可以作为社会资本业绩(可分期建设、运营)。

  以合同原件加当地政府(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的证明为准。

  4.6其他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者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7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5. 资格预审方法

  5.1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5.2本项目不允许未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或资格预审不合格的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

  6. 政府采购政策

  6.1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6.2如有外方社会资本方的,对本国社会资本的优惠措施及幅度:无;

  6.3外方社会资本采购我国生产的货物和服务要求:无。

  7.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请申请人于 2016年11月18日至2016年11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 至 16:00 (北京时间,下同),在 章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泉大厦东首政务大厅三楼)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7.2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社会资本,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上述资料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同时需交验原件。

  7.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8.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8.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12 月09日09时30分,

  8.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章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章丘市公用事业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章丘市明水政务区府前街中段 地 址:聊城市东昌东路159号

  联 系 人:靖永德 联 系 人:曹经理

  电 话:13705411970 电 话:0531-88938327/18663001981

  1856006076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8906358709@126.com

  11. 监督部门:章丘市政府采购中心、监察局、检察院

  发布人: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7日

附件:章丘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特许经营项目预审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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