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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州市金坛供水及管网改造长荡湖东、西、北三线新建供水管道钢管及法兰等货物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11-1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编号:JSLX-2016- B0604-009号

  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常州金坛金沙自来水有限公司委托,就常州金坛金沙自来水有限公司的金坛供水及管网改造工程项目长荡湖东、西、北三线新建供水管道工程钢管及法兰等货物供应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下列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常州市金坛供水及管网改造工程项目长荡湖东、西、北三线新建供水管道工程钢管及法兰等货物供应项目。编号:JSLX-2016- B0604-009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项目预算约1100万元;主要采购内容包括钢管及法兰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之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经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备案、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栏中必须包括钢管生产或销售的许可内容。

  2、投标人如是生产商,具备技术服务支持承诺;投标人如是经销商应具备生产商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及生产商的技术服务支持承诺;

  3、涉水卫生许可证要求(提供内部涂层材料供应商签订的供销合同;并提供内部涂层的涉水安全许可证书);

  4、2011年1月1日以来与供水企业至少签订过一份类似项目产品的单项合同价在150万(含)以上;(生产商提供与供水企业签订的合同,经销售提供与供水企业签订的合同及与生产商签订的购销合同)

  5、同品牌只接受一家供应商参与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投标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受托人所在单位近六个月在人社部门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凭证;

  3、投标人如是生产商,提供技术服务支持承诺;投标人如是经销商应提供设备生产商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及生产商的技术服务支持承诺(复印件加盖生产商的公章);

  4、涉水卫生许可证要求(提供内部涂层材料供应商签订的供销合同;并提供内部涂层的涉水安全许可证书)。

  5、2011年1月1日以来与供水企业至少签订过一份类似项目产品的单项合同价在150万(含)以上;(生产商提供与供水企业签订的合同,经销售提供与供水企业签订的合同及与生产商签订的购销合同)

  6、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

  注:上述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缺项则视为报名不通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上报名材料仅作为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依据;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书处理。

  五、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11月18 日至 11月24 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六、标前答疑时间:2016年 11月 25日上午11:00时前,各投标单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送至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金坛区华城路7-107号)。答疑回复时间:2016年11 月25 日下午17:00前,由招标代理以电子邮件形式统一回复。

  七、投标文件开始接受时间:2016年12月8日上午9: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 12月8 日上午9: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常州金坛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一楼107会议室(金坛区南环二路88号)。

  投标文件接收人:刘女士。

  八、开标时间:2016年12 月8 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常州金坛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一楼107会议室(金坛区南环二路88号)。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常州金坛金沙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尹先生 联系电话: 0519-82324857

  (2)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园。联系电话:0519-80180123。

  联系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华城路7-107号。

  邮政编码:213200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指定帐户交纳投标保金贰拾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不得以个人名义缴纳, 必须从单位基本账户缴纳。收款单位名称: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金坛分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横街支行,帐号:468965842531。

  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无息),投标文件不退。

  3、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5%,中标供应商合同签订前以现金或银行保函的形式交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工程竣工后无息退还。

  4、本工程招标文件等资料全部费用合计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由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具收据)。

  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1 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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