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及招标条件
依据随县财政局下达函随财采计[2016]485号计划下达函要求,湖北智源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随县分公司受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拟就随县乡镇污水处理厂PPP模式建设项目策划中介机构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随县乡镇污水处理厂PPP模式建设项目策划中介机构采购
(2)建设地点:随县
(3)计划投资额:不超过80万
(4)招标范围:全面收集项目相关资料和基础数据,进行项目的调研活动,编制《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估》、《财政承受能力论证》、《PPP项目实施方案》等相关申报资料,协助业主单位与社会资本方完成签订PPP协议的所有相关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条件;
2、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主管部门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
3、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开户银行许可证;
4、具有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自2013年以来至少承担过一项PPP咨询服务项目业绩(以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7、供应商应具备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本次招标不分包、不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领取时间及地点:2016年11月21日至2016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供应商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到招标代理机构(随县交通大道2103号)报名并购买文件。标书售价为每份50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
2、以下证明材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开户银行许可证;
(4)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
(5)投标人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文件,查询记录时间为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前推2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
(6)供应商自2013年以来至少承担过一项PPP咨询服务项目业绩(以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上述资料不完整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接收其报名申请。以上提供的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供应商申请人。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3日9:30时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随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二楼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张海英
电话:0722-3339263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智源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随县分公司
联系人:程蒙
电话:0722-7066077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