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 HAPPP20160930
海安县大公镇污水泵站及配套管网 PPP 项目(以下简称 “ 本项目 ” )已经由海安县人民政府批准,并授权海安县大公镇人民政府为项目实施机构,具体负责本项目社会资本(下称 “ 申请人 ” )采购工作,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社会资本,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地点:海安属长江三角洲经济区,为上海辐射地带,因素质优良、装备先进的建筑队伍遍及全国而被誉为“建筑之乡”。近年来,海安的产业基础更趋完备,经济板块特色鲜明,产业重心已由原来的传统农业、一般加工业向高端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转变。大公镇位于南通与盐城两市交界处、海安县城北郊,距海安县城 8 公里。东部和北部均与东台市接壤,南与李堡镇、城东镇、海安镇相连,西与墩头镇毗邻,总人口 68000 人,辖区面积约 113 平方公里,镇域东西长达 70 华里。
2 、项目规模:本项目所需建设子项为污水处理配套设施, 主要建设内容为 3 座污水泵站和约 14 公里的污水配套管网,属于市政工程的污水处理领域,项目总投资额约 5,800.0 万元 ,其中管网 5,050 万元,泵站 750 万元。项目采用 BOT 模式,合作期限 10 年。项目建成后可解决 1.5 万居民生活污水、镇境内企业的工业污水的处理问题。
序号 |
子项 |
内容 |
投资规模 (万元) |
备注 |
01 |
胜利大道段 |
老 204 国道 ~ 开发大道 |
800 |
|
02 |
353 省道 |
老 204 国道 ~ 开发大道 |
600 |
|
03 |
海古公路 |
铁东路 ~ 老 204 国道 |
250 |
|
04 |
老 204 国道 |
海古公路 ~ 山羊市场 |
250 |
|
05 |
镇西南路 |
胜利大道 ~353 省道 |
250 |
|
06 |
晓星大道 |
353 省道 ~221 省道 |
2900 |
|
07 |
污水提升泵 1 |
|
150 |
|
08 |
污水提升泵 2 |
|
250 |
|
09 |
污水提升泵 3 |
|
350 |
|
10 |
总投资 |
5800 |
| |
说明 |
|
(二) PPP 合作模式
1 、项目实施机构
项目实施机构为海安县大公镇人民政府。
2 、 PPP 运作模式
项目采用 BOT 的运作模式,回报机制主要为政府购买;
3 、 PPP 合作年限
委托运营期限为 10 年。
4.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收益来源于政府购买。政府对大公镇污水主管网收集系统的建设成果在 9 年内支付购买。政府购买项目初始总投资为 5,800.0 万元,加上 9 年融资成本,考虑合理回报,政府购买费用为 8,015.75 万元, 分年度购买支付额为第 2 年至第 6 年开始每年支付 961.89 万元,后每年支付 801.58 万元。
5. 收益回报方式:本项目主要收入来源为政府购买。
6. 风险分担机制
政府方和社会方将在 PPP 项目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风险分担。本项目责任与风险分担的具体框架为:社会资本方承担项目投资、运营维护与更新等环节中的市场风险,以及技术老化等长期风险;政府方为社会资本承担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为项目的正常运作提供常规的外部条件,承担法律、政策调整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由双方共同承担。
二、申请人资格与条件要求
1. 申请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以上(含 500 万元);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运营时间为 6 年以上(含 6 年);
(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八)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九)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指标符合要求(提供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1 、近三年平均净资产不低于 2000 万元;
2 、 2015 年资产负债率不高于 70% 。
2. 申请人应符合以下的特定资格条件:
1 、投标人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 、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报价,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2016 年 6 、 7 、 8 三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
3 、投标人应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管理能力和融资能力(提供承诺书)。
注:以上资料均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与参与限制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均作为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
本项目不限定参与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的数量,但不接受未参加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参加投标。
四、资格预审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获取时间: 2016 年 11 月 22 日至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
文件的获取形式:在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 http://ggzy.haian.gov.cn/haggzy/ )和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 http://www.ccgp-jiangsu.gov.cn/pubhttp://www.ccgp-jiangsu.gov.cn/jszfcg/ )直接下载标书。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要求、份数与提交时间、地点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要求: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制作应符合《第四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要求。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份数:共计 7 份,其中正本份数: 1 份,副本份数: 6 份;
提交时间: 2016 年 12 月 13 日 9:00 ~ 9:30 (北京时间)。
评审时间: 2016 年 12 月 13 日 9:30 后(北京时间)
提交地点: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谈判室(地址:海安县镇南路 399 号)。
逾期送达、未按时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事项
采购人:海安县大公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吴所长 联系电话: 13862712356
2016 年 1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