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供应商:
1、原磋商文件P6页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序号8“联合体形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现更改为:“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
2、原磋商文件P26页评分标准(一)商务评议序号3项目业绩“2013年1月1日以来承接或完成过PPP项目咨询服务业绩。每提供1项得1分,最多得8分。以上承接或完成过的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近三年(即2013年至今)承接或完成过污水处理的PPP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业绩的,一项得1分,最多得5分。以上承接或完成过的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等作为证明材料。)”现更改为:“2013年1月1日以来承接或完成过PPP项目咨询服务业绩。每提供1项得1分,最多得8分。以上承接或完成过的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作为证明材料。)”、“近三年(即2013年至今)承接或完成过污水处理的PPP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业绩的,一项得1分,最多得5分。以上承接或完成过的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等作为证明材料)”,且同一项目不得同时加分。
本澄清文件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文件与磋商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文件为准。
采购人:宜昌市城建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顾继胜
联系电话:0717-6768768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敏
联系电话:0717-6448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