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临清市“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结余资金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0677-6ZCT161111-119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内容 |
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 万元 ) |
标段一 |
施工 |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标段一:供应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标段二:供应商为具有供货生产能力的直接生产商,所投产品具有国家专业节水机构认证证书、市级及以上卫生和生产许可批件和国家认定的质量部门的质量检测报告; 标段三:监理标:供应商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报价;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报价。 |
60.24 |
标段二 |
管材 |
46.53 | |
标段三 |
监理 |
1.60 |
四、获取谈判文件
1、时间:2016年11月23日至2016年11月29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临清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临清市温泉路中段,市人民法院对过)
3、方式:现场购买
说明:获取文件时请提供如下资料原件及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施工标:“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或带二维码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管材标:“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家专业节水机构认证证书,市级及以上卫生和生产许可批件,国家认定的质量部门的质量检测报告,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监理标:“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注: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谈判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6年12月2日13时30分至2016年12月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清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临清市温泉路中段,市人民法院对过)
六、谈判(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12月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清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临清市温泉路中段,市人民法院对过)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临清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
地 址:山东省临清市
联 系 人:黄光磊
联系方式:0635-2329817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159号
联 系 人:刘书青 陶童
联系方式:0635-2185898 13963007977
招标文件详见:http://pan.baidu.com/s/1eSp4Dk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