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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肇州经济开发区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11-2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编号:DHGS2016-ZB11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肇州经济开发区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已由肇州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州发改审【2016】6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肇州县兴州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县政府投资。招标代理机构为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肇州经济开发区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设计;

  2.2工程地址:肇州县经济开发区;

  2.3设计规模:地下综合管廊8.3公里,配套建设2座监控中心;

  2.4总投资:12603万元;

  2.5设计周期:15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行业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市政行业(道路或热力或排水)专业甲级资质,投标企业且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23日至2016年11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0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33号假日大厦14层B座进行投标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登记时需由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总设计师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等以上投标登记材料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

  6.1投标人如有围标、串标、陪标、以他人名义投标以及任何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

  6.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规定,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以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或弄虚作假投标的,或者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或者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肇州县兴州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肇州县

  联 系 人:韩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闵江路233号假日大厦14层B座

  联 系 人:孙经理

  电 话:0451-51977546 电 话:13674624681

  日 期:2016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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